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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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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19
第1版(要闻)
专栏:

  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
本报评论员
1993年全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本月开始。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和改善国家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领导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1993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的精神,切实把今年的大检查工作搞好。
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强化财经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从1985年开始,已连续搞了8年的大检查,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1006亿元,上交国家财政637亿元,平均每年为国家增加财政收入近80亿元,并且每年还依法处理了一批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不仅为国家挽回大量流失的财政收入,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增添了财力保证,而且对于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提高宏观调控能力起到积极作用。大检查得到各级党政机关和方方面面的支持,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拥护和欢迎,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震慑作用。
搞好今年的大检查,意义重大。首先,我国正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制度法规变化范围广、跨度大,容易出现制度建设上的空档和漏洞,使违法违纪者有机可乘。其次,在加快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单位和个人都有各自的经济利益。加之管理工作跟不上,有些单位和个人容易萌发小团体主义、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容易产生以违法乱纪手段追逐经济利益的混乱现象。第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立法工作还有许多事情要做,不少经济活动无法可依,没有规范;即使制定了法规,由于种种原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以致屡查屡犯,屡查不改。所有这些都说明,大检查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如果谁都可以随意减免税,谁都可以任意偷税漏税,而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又熟视无睹,不闻不问,不去检查处理,任其泛滥,就会破坏公平竞争,搞乱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使国家蒙受巨大损失。
今年,我国经济发展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大检查的范围、内容与往年也有所不同,这就要求我们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宏观调控决策和国务院《通知》的精神上来,自觉地参与并搞好大检查。
各地区、各部门要集中力量搞好今年的大检查工作。要把普遍发动企业和单位自查与普及财经法纪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要抓好重点检查,把好政策关,依法处理各种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并抓紧做好各项应交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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