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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闽北的工程受贿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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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2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震惊闽北的工程受贿案
王深远
位于福建省北部的南平地区素有“福建粮仓”、“绿色金库”之称。改革开放的浪潮使闽北大地处处呈现出安居乐业、欣欣向荣的景象。
就在这富饶美丽的土地上,一个令人震惊的重大受贿案打破了南平城乡的宁静——南平地区水电局局长邱阿旺等违法违纪分子就是利用工程承发包、审批国家工程项目下拨资金等职权,演出了一幕幕权钱交易的“丑剧”。
1992年7月21日,南平地区水电工程处收到四川省万县公安局发来的一封电报,内容是反映该处郑某的哥哥以该处名义在万县等地以承包基建工程为诱饵进行诈骗活动。
这封举报信引起了地纪委和地直纪工委的重视。
12月7日,与郑某关系密切的包工头余某到南平找工程处结帐,办案人员让魏某以核对余某承包的某工程帐目为由,将其带到地直纪工委接受审查。当晚,余某交代了为承包某工程向郑某行贿1.5万元的问题。接着,在办案人员的心理攻势下,郑某也交代了近两三年利用权力在基建工程承包中受贿10.2万元的问题,并揭发了向邱阿旺行贿的重要线索。
邱阿旺,一个有40年党龄的老干部,曾担任过公社书记、市委宣传部长、市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等职。任地区水电局长前,曾为党为人民做过有益的工作。但是,自1988年担任水电局长后,年届60岁的他思想发生了变化。看到那些腰缠万贯、一掷千金的大款们,他感到自己过去太傻了,连人家送的一条烟都不敢拿,现在快退休了,不乘“末班车”最后“捞”一把,就没机会了!于是,他挥着手中权力的“魔杖”,借着荣誉“桂冠”的掩护,不断地把不义之财“捞”进自己的口袋。
经办案组初步调查,邱阿旺利用发包单位2座宿舍楼、办公楼的基建工程,先后收受包工头贿赂2.5万元。
当地纪委和检察机关把邱阿旺违法违纪的初步调查情况和建议立案的意见向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兼南平地委书记赵学敏同志汇报时,他立即召开地委“一班人”开会,会上斩钉截铁地说:“这个案子,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坚决惩处,绝不能手软。”同时,他强调:办案力量要加强,说情干扰要排除。
案件虽然从郑某这里打开了缺口。但要继续扩大战果,要获得邱阿旺犯罪的确凿证据可不那么容易。办案人员经过调查,决定把下一步的突破点放在了邱阿旺妻子身上。
邱阿旺作梦也没想到他的“后院”会起火。他的妻子作贼心虚,在检察机关对其进行监视居住审查的第二天就交代了丈夫收受包工头林某贿赂1万元的事实。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邱阿旺不得不交代了受贿2.5万元的犯罪事实。还牵出地区水电局的黄某、水利技术队蔡某、水利水电管理站廖某等人的受贿问题。
案子越挖越深了,暴露出的机关干部职工、包工头越来越多,从几个到十几个,从十几个到上百个。据查实,此案涉及省内外60多个单位110人,其中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25人,建筑包工头85人,涉案人员中,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7人,党员13人,违法违纪金额合计达93.4万元。
随着涉案人员的进一步增多,另一个难题摆到了办案人员的面前,此案涉及的建筑包工头就有85人,如果不讲究办案的政策策略,不仅会使少数违法违纪分子漏网,而且极可能影响到一些单位正常的工作和库区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尤其是在市建行建经股曾某等人被捕后,不少的包工头已像惊弓之鸟,做好了随时逃跑的准备。
怎么办?地市检察机关领导果断拍板:立即组织33名办案人员兵分三路,对11名涉案的包工头同时进行传讯,对这些包工头采取宽严相济,灵活斗争的策略。首先发出通告,凡在2个月内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清楚行贿问题的,给予从宽处理;逾期不到案或隐瞒事实的,依法从严惩处。同时,拿出了两个典型:主动交代清楚行贿问题被宽大处理的陈某和在事实面前拒不交代行贿问题而被依法逮捕的王某。
政策的威力使70多个包工头终于相继“亮相”了,绝大多数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投案交代了行贿问题,放下了包袱,重新投入到库区和水电工程建设中去,使难度很大的取证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保证案件的快查快结,也为南平库区防护水下工程全部如期完工,使水口电站按时下闸蓄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个地区的水电基建工程受贿案,竟牵涉到省内外60多个单位、110人。是什么魔力把这些人吸引到这个巨大的旋涡之中?
一个字:钱!
有40年党龄的邱阿旺为了它,被开除出党,锒铛入狱;几个二三十岁的市建设银行的年轻人为了它,陷入泥坑、断送前程……在钱的蛊惑下,这些人出卖了自己手中的权力,同时伴随权力一同抛掷的还有他们的党性、良心、人格、家庭和前程。
腐败现象、腐败分子,是多么严重地腐蚀着我们的事业,腐蚀着我们的队伍,腐蚀着人们的灵魂!
它向我们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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