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阅读
  • 0回复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杨崇春强调 强化税收征管严禁擅自减免税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22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杨崇春强调
 强化税收征管严禁擅自减免税收
据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记者丁坚铭)最近,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强税收管理、严格控制减免税收的通知。记者日前就通知中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杨崇春。
杨崇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收入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持续、稳定增长。但同时,税收流失现象在一些地方也比较严重。任其发展势必导致国家税收严重流失,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削弱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
杨崇春说,一些地区在加快改革开放中脱离统一税法,在税收上随意提出一些更为特殊的对内对外优惠政策,似乎越优惠就越改革越开放。这样做,从一时一地看,也许会产生一些效果,但从更深层次看,不适当地运用税收优惠,必然会造成企业间不平等竞争,企业长期依靠税收优惠过日子,会丧失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最终不利于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而靠税收壁垒保护本地产品,也不利于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和市场机制的建立。
杨崇春说,为了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财税秩序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自行停征缓征的某些税种、承包或变相承包流转税、自行宣布对外税收优惠政策、越权减免能交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等问题,要坚决纠正。二是严格控制减免税收,清理税收优惠政策。今年不再出台新的减免税政策,凡减免到期的立即恢复征税。三是大力推进税收法制建设。四是突出抓好个体税收、出口退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收以及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征管。五是要求广大税务干部严格执法,秉公办事。为此明令三条纪律:今年内一律不得减免税;必须与本单位兴办的各种经济实体彻底脱钩;不得向企业借钱借物、索要各种好处。各级税务机关要据此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六是大力加强税法和税收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纳税意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