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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重申——结婚登记不得乱收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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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2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民政部重申——
结婚登记不得乱收费
据新华社北京八月二十日电针对一些地方的群众反映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收费项目多、费用高的问题,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负责人日前重申,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只收取婚姻证书工本费,对有关部门要求登记机关代收其他费用的,要予以拒绝。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后,民政部下发了《关于重申禁止借办理婚姻登记搞搭车收费的通知》,指出婚姻登记必须严格按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规定的标准收费,即结婚证每本收四点五元,其他婚姻证件收费不得高于结婚证工本费标准。民政部还希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配合搞好这一工作,对属于地方政府规定的不合理收费,地方政府应予以清理纠正;属于各有关部门收的,有关部门应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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