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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财经法纪服务改革开放 审计10年增收节支409亿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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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25
第2版(经济)
专栏:

  维护财经法纪服务改革开放
 审计10年增收节支409亿元
本报讯409亿元,约相当于去年我国财政收入的1/10,这就是我国审计机关自1983年9月成立以来为国家增收节支的辉煌成果。10年来,全国审计机关维护财经法纪,服务改革开放,通过审计查处的已上交财政金额228.1亿多元,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17.8亿多元,决定追还被挪用的专项资金116.6亿多元,节省基建投资47亿元。
为了促进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近几年,各级审计机关克服困难,把审计监督的重点逐步放到对财税、金融和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截至1992年底,审计署对省级财政已普审一遍,有些已审计两次以上。地方审计机关对市(地)县财政审计覆盖面,每年也都在30%以上,有些地区达80%以上。通过财政审计,查处了一些地方政府越权违规减免税收、截留隐瞒财政收入、税务部门多提税收分成等违反财税法规的问题。1985年至1993年上半年,全国审计机关对金融机构的审计达10.4万个(次),查出违反财经纪律应上交财政金额158.7亿多元。
审计机关成立以来,开展了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复工前资金来源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停缓建项目跟踪审计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到1992年底,对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的235个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已普审一遍。几年来,审计部门还对一批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进行了审计,并对7000多个企业开展了经常性审计。10年来,全国审计农业资金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达12.6万多个(次),审计总金额71.9亿多元,查处违反财经法规金额1.7亿多元。为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各级审计机关还开展了许多专项资金审计,共审计了全国80%以上的教育主管部门和上万所学校、55%的县以上民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救灾、救济款,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金额6亿多元。
为促进政府部门加强廉政建设,1987年以来,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实行了经常性审计制度,并且把预算外资金多、事业费多、罚没收入多和遵守财经纪律差的单位作为审计重点,每年审计6万多个单位。全国审计的政府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和基本没有违纪问题的单位逐步增加,由1988年以前占20%左右增加到1990年的50%。
1989年到1992年,审计机关对使用世界银行、亚洲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接受国际组织援款的351个项目进行了审计,对查出的问题,依据法规和有关处罚规定进行了处理,并对外提交了611份审计公证报告和改进项目管理的审计意见书,提高了我国使用国外贷援款的信誉。(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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