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阅读
  • 0回复

国家旅游局发出通知 严禁借自费旅游渠道组织公费出国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25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家旅游局发出通知
 严禁借自费旅游渠道组织公费出国
本报北京8月24日讯记者施明慎报道:国家旅游局最近发出通知,严禁借自费出国旅游渠道组织公费出国旅游。
通知说,经国家授权承办自费出国(境)旅游的旅行社,在组织“港澳游”、“新马泰菲游”和“边境游”时,严禁为一些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的公费出国旅游组团和参团,不得受理党政机关干部的公费参游申请。各授权单位及其委托代办单位在为参游人员开具收费单据时,一律加注“自费旅游不作报销凭证”字样。
通知强调,未经国务院或国家旅游局批准,任何地区任何部门无权批准开办中国公民自费出国(境)旅游业务。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