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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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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26
第2版(经济)
专栏:市场经济知识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张汉玉
上市公司即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将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能否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直接关系到证券市场的统一、高效、公正和公平原则能否得到体现和维护。
最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一整套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对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信息公开披露的格式、内容、时间和方式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关于招股说明书,规定要求,公司获准公开发行股票后,应当在承销期开始前2至5个工作日将招股说明书概要(1万字左右)刊登在由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至少1种)。发行股票的公司在其股票挂牌交易首日前3个工作日内,应当将简要上市公告书全文或不超过1万字的上市公告书概要刊登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
关于定期报告,规定要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中不少于两次向公众提供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定期报告包括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如公司章程的变更、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公司要以临时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及时披露。
规定还要求,公司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包括与证监会、证券交易场所和有关证券经营机构等的联系,并回答社会公众提出的问题。同时,公司还应当将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和编制的重大事件报告书备置于公司所在地、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网点,以供投资公众查阅。对上市公司要求信息的公开化制度,目的就是要使股票从发行到交易都做到高度透明,真正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防止出现徇私舞弊等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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