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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联体通过经济联盟条约草案成员国商品、劳务、资本可自由往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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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29
第7版(国际)
专栏:

  独联体通过经济联盟条约草案
成员国商品、劳务、资本可自由往来
据新华社莫斯科8月27日电(记者胡汉英)8月26日在白俄罗斯首都明斯克召开的独联体协调协商委员会会议一致通过了独联体经济联盟条约草案。
这是俄罗斯副总理绍欣在27日下午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宣布的。
绍欣说,独联体协调协商委员会讨论了独联体各国对建立经济联盟的态度和关于这一组织的条约草案。经过补充修改后,与会者同意将该草案提交9月7日在莫斯科召开的独联体国家首脑会议,由各国领导人签字。
独联体经济联盟条约草案是在原苏联解体后各共和国间经济联系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制定的。它规定各共和国保持统一的经济区,其商品、劳务、资本可以自由往来;各国将协调货币信贷、预算、对外经济政策和外汇政策;取消关税和其他各种税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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