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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四项决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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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5-11
第1版()
专栏:

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四项决议
关于中国工会工作的报告的决议
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完全同意赖若愚同志所作的“关于中国工会工作的报告——为完成国家工业建设的任务而奋斗”。大会号召全国工人阶级,一致动员起来,为实现报告中所指出的任务而一致奋斗。
关于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的决议
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一致同意许之桢同志所作的“关于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的报告”。
大会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六届执行委员会提出的、由本次代表大会加以修正和补充的“中国工会章程(草案)”。从通过之日起,这一章程即为中国工会的正式章程。
关于全国工会财务工作的报告的决议
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一致同意栗再温同志所作的“关于全国工会财务工作的报告”。认为:各级工会组织应该按照报告中所指出的精神,来改善我们工会的财务工作。
关于拥护世界工会联合会召开世界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全体工人,热烈拥护世界工会联合会关于召开世界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决定选派代表团出席大会。
中国工会将加强对于中国工人阶级的国际主义教育,增进中国工人与全世界工人之间的团结,为争取持久和平与人民民主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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