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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继续举行分组会审议证券法草案和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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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29
第4版(要闻)
专栏:

  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继续举行分组会
审议证券法草案和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据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记者孙本尧、张银曙)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今天继续举行分组会,审议证券法草案和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委员们指出,近几年来,我国证券业迅速发展,有成绩,也有不少问题。目前,证券市场已成为人们关心的一个热点,而证券市场法制建设却严重滞后,无法可依的弊端也不断暴露出来。因此,制定证券法非常必要。
一些委员认为,草案规定允许经批准开展场外交易,可以使不符合进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股票能有交易场所,避免因股票不能退股而出现的黑市交易现象,使交易合法化。有的委员提出,目前,北京、天津等地的证券交易中心或报价系统,其实就是场外交易场所,应予明确,以便于管理。
关于证券市场的管理体制,草案规定国务院设立国家证券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监督国家证券市场,各级地方政府不设立地方证券管理机构。对此,一些委员认为,这样规定与我国现行管理体制相比,有较大改进,也符合国际惯例,可以避免目前证券市场管理中存在的政出多门、环节过多和责权不清等问题。有的委员则提出,目前我国已有几个证券管理机构,不必专门设一个证券委员会,可以用改革的办法将现有机构予以必要改造。
委员们在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时认为,个人所得税法施行13年来,对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缓解个人收入差距悬殊的矛盾,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起了积极作用。但是,这个法律的一些规定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税负偏重,因此,迫切需要加以修改。
由国务院提交本次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将现行的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并入个人所得税中,统一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征收。委员们认为,将现有的三法合而为一,实行统一的个人所得税法,既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又简化了税制。这样做是一大进步,也符合国际惯例。
有些委员提出,受物价上涨因素影响,近几年人们的生活费上升了,因此,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税收起征点应随之提高。有的委员则提出,这个起征点还应该降低,扩大征税面,以普及和强化公民的纳税意识。一些委员认为,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税率还要提高,以缩小收入悬殊的差距,控制社会分配的不公现象。
委员们提出,当前普遍存在着公民纳税意识不强,偷漏税甚至抗税现象严重等问题。因此,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中还应增加有关收入申报以及代扣、代征税制度的规定;同时,还要有切实、有效、可行的办法,惩治偷、漏、抗税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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