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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错别字多,社会上繁体字滥,全社会必须重视规范用字不能再错下去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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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28
第8版(周末)
专栏:

  出版物错别字多,社会上繁体字滥,全社会必须重视规范用字
不能再错下去了!
袁晞
邻居的孩子在读苏东坡的《前赤壁赋》,一句“壬戍之秋”飞进我的耳朵,正想去纠正,又听见一句“鸟鹊南飞”,拿过书来才发现不是小孩念错了,而是书上把“戌”印成了“戍”,把“乌”印成了“鸟”。看看封面是海南出版社出的林语堂著《苏东坡传》。真不知二位文学大师在天之灵对后人的亵渎有何感想?
如今读书,这类令人哭笑不得的错误常常可见。
“无错不成书”
错别字、不规范用字等差错充斥着现在的出版物。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今年搞了几次抽查,北方某市晚报2月全月差错1173处;南方某青年刊物4月这一期差错616处;海洋出版社的《中华帝王大辞典》更严重,全书38万字,差错七八百处。
没有差错的书实在少见,“无错不成书”似乎成了出版界的正常现象。买本新书,前言后记上总有这样的话“因时间仓促,水平有限,错误在所难免……”于是有人讽刺说:“时间仓促就慢点儿写,水平有限就该先提高,总比差错连篇好。”
武侠小说、言情故事等通俗读物有少量差错大概还能容忍,而学术著作一字之差会造成讹谬流传。一些教材和少儿读物也差错频出,这比给秧苗施假化肥还要可恶。
“开卷有益”这句古训是不是该有新解?
繁体字又“杀”回来了!
改革开放后,随着对外交往的增多,一些出版物和社会用字又出现了大量不规范用字,尤其是滥用繁体字的现象严重,武汉市用不规范汉字作报头刊头的报刊曾有上百家,有的国家机关的大牌子用的是淘汰了的繁体字,还有“広告”、“家俬”等日语中的汉字和南方方言用字也出现在一些出版物上。
对规范使用汉字,国家有多次规定,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92年发布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说:1986年10月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和1988年3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所收录的汉字为规范汉字;在《简化字总表》中被简化的繁体字、1986年国家宣布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1955年淘汰的异体字、1977年淘汰的计量单位旧译名用字、社会上出现的自造简体字及1965年淘汰的旧字形等是不规范汉字。
国家语委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三资企业用不规范汉字的情况严重,有的中方人员明说:“我们是涉外单位,用什么字你管不着!”反倒有的外方负责人重视规范用字,深圳“康佳”的港方老板说:“我来大陆做生意,就要自己的企业严格遵守政府的法律法规。”上海“施乐”的美方老板说:“我们的产品面向中国市场,必须用中国百姓最通用的文字介绍产品。”这两家公司的宣传品、月报、商标等所有文字材料以至厂区的标语使用的全是规范汉字。
更可笑的是,中央电视台某日播出一条与新加坡合资项目典礼活动的新闻,典礼的会标用的是繁体字。殊不知新加坡政府推行华语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化字总表》执行。一新加坡友人访华后在新加坡《联合晚报》撰文说,在中国大陆我递出的名片是简化字,收到的多是繁体字。文章的标题一针见血:“开放中的倒退”。
差错是相对的
真的是“无错不成书”吗?有人说书是人校对的,人不是计算机,所以有错是绝对的,不错是相对的。其实这相对有极大的差别。人民出版社出的《毛泽东选集》,由老编辑白以坦负责校对,出版多年来,没发现一处文字错误,差错率为零。“文革”前书刊差错率大多低于十万分之一,现在高于万分之一的出版物不在少数。
差错多的原因是什么?新闻出版署图书司司长杨牧之认为:一是现在图书市场竞争激烈,一些出版单位为赶时间、抢市场而粗制滥造;二是新闻出版队伍发展快,一些文化程度不够的人员以各种方式进入新闻出版队伍,敬业精神也不如过去,致使整体素质下降。国家语委文字应用管理司的同志说,近年与海外交往增多,国内有人不适当地迎合港台商人滥用繁体字,一些海外用不规范字模的电脑软件非法流入也是出版物、社会用字不规范现象增多的原因。
要重视汉字的规范化
汉字规范化需要全社会重视。许多单位做了有益的工作,全国政协把原来有繁体字的大牌子全部改为规范字;《人民日报》海外版1992年7月1日把原用繁体字改为简化字,国家语委收到大量海内外读者来信,普遍肯定这些作法。
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各种要求正确使用汉字、减少差错的措施。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定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1992年8月1日开始执行;之后,新闻出版署又发布了《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试行)》。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试行)》从内容、编校、装帧设计、印刷装订、出版格式等方面对图书作质量要求,分为优质品、良好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4个等级。编校质量一项规定:差错率低于四万分之一为优质、四万分之一至二万分之一为良好、二万分之一至一万分之一为合格、万分之一以上为不合格。
上述两个规定对违反规定者都订立了处罚措施。
这两个规定发布后,很多地方和部门非常重视,立即遵照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把全区报头刊头用的汉字都改为规范字;武汉市100多家用不规范汉字作报头刊头的报刊全部改正。广东省省长朱森林原来给《广东政报》写的刊头中有不规范用字,朱森林主动重新题写了美观、规范的刊头,这种领导率先垂范的做法,在群众中传为美谈,也给一些用不规范汉字题辞的名人作了榜样。
四川省新闻出版局今年6月对编校差错分别为万分之十二和万分之七十的两本书作出处理:停止两书发行,对两家出版社通报批评。河南省新闻出版局今年上半年抽查9本新书,其中不合格5种,占55.5%,合格4种,无一本良好品和优质品,为此省新闻出版局发文要求全省各出版社对质量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对编辑、校对、装帧设计、印刷等多个环节要严格把关,全面提高豫版图书质量”。
国家主管部门认为,规范使用汉字,减少差错有几项工作非常重要:一是要立法执法,国家语委与各部委现有的5个法规要严格执行,同时还要争取尽快制定国家的语言文字基本法;二是新闻媒介要多做正确使用汉字的宣传,同时自身要严格使用规范汉字,尽可能少出差错;三是要加强用字管理,重点是出版物、影视屏幕、计算机汉字系统等影响大的方面,同时要求党政机关的牌子、路牌站牌等社会用字必须规范。
“坚决,稳妥,逐步”是国家语委推行规范汉字的方针。
正确使用汉字,纯洁民族语言是关系到民族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影响子孙万代的大事,务须全社会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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