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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地产开发业需加强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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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28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征文

  成都房地产开发业需加强管理
近年来,成都市房地产业发展迅速,截至去年底,全市已有各级房地产开发公司二百九十四家。据调查,由于发展过猛,管理跟不上,目前成都市房地产业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大部分开发公司资质审查不合格。房地产开发涉及到规划、设计、征地、拆迁、施工组织、竣工验收、对外经营等一系列环节,是一项对技术和经营管理要求很高的经济活动。然而成都市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取得资质审查合格证的占百分之六十二点二,郊县七十三家公司中有五十八家未通过资审。
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在取得资质等级的一百一十一家公司中,有五十二家未达到规定的固定职工及有技术职称人员人数。不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不但少,而且大多是兼职或“星期天工程师”。
注册资金水分大,开发资金不足。在二百九十四家公司中,有九十五家公司注册资金未足额到位,其中有二十八家公司到位资金为零。土地使用权转让不规范,缺乏监督。成都市城区除统建、干道、综合开发办等少数单位有征地权外,其他开发公司只能购买“二手货”,而一些有地的单位或公司却并不具备开发实力。
外商投资环境有待改善。为了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成都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合资开发的优惠政策,但具体执行较差,有的合资公司反映申办项目手续多,税费多,透明度也不高。另外,配套服务跟不上,如某合资公司的港方将上千万元港币汇入成都市的一家银行抵押贷款,转贷人民币,银行却没有人民币贷款计划,致使港方存入的外币未及时转贷为人民币,影响了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
行业管理不力。成都市一些区县存在多头审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问题。区县政府、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部门都在批,一时间各级房地产开发公司猛增。一些成立不久的公司又生出许多“子公司”、“孙公司”。一些区县单位、个人(甚至农民)也打着“集资建房”或“建公用设施”的旗号,搞起了房地产开发。
四川成都市丁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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