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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抓原告的公安局长已被免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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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28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在法庭抓原告的公安局长已被免职
你报去年9月8日第五版刊登题为《被告当庭抓原告百姓怎敢再“告官”》的读者来信后,福建省委、省人大以及南平地委、武夷山市委领导十分重视。省、地、市人大会同省法院、省公安厅迅速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联合调查,认为武夷山市公安局作为行政诉讼案件的被告,在庭审过程中当庭抓人是违法的,对原告的收容审查也是错误的。今年1月18日,武夷山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决定免去原市公安局局长职务,4月初,武夷山市公安局撤销了对原告的伤害一案。
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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