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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话讲在明处——四川减轻农民负担纪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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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31
第2版(经济)
专栏:

  把话讲在明处
——四川减轻农民负担纪事
本报记者罗茂城
最近,记者到四川农村采访,感到:在下大力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还要多做宣传教育工作,把农民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都摆在明处。否则,农民对合理负担也会误认为不合理。
合理负担也要宣传
什么是农民的合理负担?虽然国务院以及各省市关于农民负担管理《条例》都有明文的规定,但是,时至今日,还有相当多的农民并不很清楚。按条例规定,农民每年要交纳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共占上年纯收入的2.5%,集体提留、统筹的教育费附加占1.5%,计划生育、民兵训练、优抚、广播、文化、交通、卫生共计1%,总计占上年纯收入的5%。
由于过去向农民宣传不够,部分农民误认为凡是要农民出钱的都是不合理负担。遂宁市就以上问题曾对50名农民进行问卷调查,竟有43名农民认为全是不合理负担。
总的看,农民的经济负担确有减轻的必要。可是,目前农村中也存在另外一种苗头:在“减轻”声中,“合理负担”也受到一些影响。因此,在当前大力宣传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很有必要宣传农民的合理负担,提高农民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避免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
农民怕的是“乱来”
在同农民交谈中,深深感到农民还是通情达理的,只要说明情况,讲清道理,尊重农民意愿,对很多公益性、社会性的事业也乐意解囊兴办。农民怕的就是少数人乘集资、摊派之机“搭船”、“乱来”,捞一把。
蓬安县罗家镇,过去搞育树苗、植保、给猪打针等都由乡镇统收统支,这样,不受益的农民意见很大。同时,对统收的钱是否用在这些方面,用完没有,也没个交待。现在改为划小单位,由村、社统筹,服务收费,农民对此看得见,摸得着,意见大为减少。
此外,过去该镇对农民的各项合理负担,采取农民到粮油收购站交售粮食后统一由农业合作社结算代扣的办法,农民不清楚扣了哪几项,意见很大。靠干部硬扣提留款,越扣干群关系越紧张。今年贯彻两办《通知》以后,改“户交社结”为“户交户结”,农民交售粮油后直接与粮油收购站结帐,然后拿钱再到农业合作社交纳各项提留款。这一方式方法的改变,带来干群关系的改善。农民怕迟交要罚滞纳金,纷纷主动到农业社交纳。
要尊重农民意愿
办什么事情,即使是为农民办好事,也要尊重大多数农民的意愿,否则,会吃力不讨好。
南充县青居镇先进村,去年人均集资5元,修了一条乡村公路和一座桥。修桥补路,这本是大家看得见的好事,没想到不少农民对此不满,认为是加重了农民负担,还向上面反映了此事。
在贯彻两办《通知》中,该镇总结经验教训,决定从今年起,凡是镇、村、社举办公益性、社会性的项目,必须征求群众意见,要半数以上农户同意签名才能进行。这样一来,许多事情迎刃而解。
例如,该镇烟山村小学因年久失修,今年垮塌了。经群众讨论,一致同意人均负担10元,利用暑假修建,赶在秋季开学。目前该学校正在紧张修建。又如,该镇团结村,全村6个农业经济社,经群众讨论,同意修4公里长的公路与国家公路接头,人均负担20元,大家没意见。现在已修了1公里多了。
看来,只要尊重大多数群众意愿,什么事情都不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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