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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对艺术的资助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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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9-04
第7版(国际副刊)
专栏:

  奥地利对艺术的资助政策
肖勇
在奥地利,莫扎特学院交响乐团由中央、联邦州和市三级政府资助,每年各地举办的艺术节由当地政府资助,伊丽莎白私人剧团也由政府资助。因此,国际上有一种看法:奥地利政府在本国的艺术发展中扮演着资助者的角色。
奥地利的艺术单位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私人机构,如世界一流的维也纳爱乐乐团、维也纳音乐协会音乐厅;一类是分别属于国家、联邦州、市的艺术院、团或组织,如维也纳歌剧院、布兰根兹音乐节、萨尔茨堡音乐学院等。这些艺术单位由一个部门统筹管理。该部门的首长(通常是一位艺术家),由政府任命,其有权挑选工作人员,制订剧院、乐团、艺术节活动的发展方针和规划。
政府资助的方式是多样的。对大型团体、艺术节活动,拨给补助金,包括专业人员的薪水;对小型团体及实验性演出,颁发奖励金;全国有代表性的一流公立和私立团体,中央政府直接给予资助。
艺术是奥地利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谁是下一届国家歌剧院院长?”“谁会成为城堡剧院的主任?”这类问题是公众的热门话题。可以说,如果没有政府支持,艺术活动就不可能包罗千姿百态的内容,也不可能远离商业利益。假设艺术团体仅靠赞助商来提供经费,制作的节目难免染上商业色彩;若让艺术团体自谋生路,观众的负担必然加重,票价定会令人咋舌。正是基于上述认识,奥地利政府对艺术实行了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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