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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制北京深化律师制度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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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9-0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制
北京深化律师制度改革
本报讯记者王比学报道:昔日京城请律师难,请好律师更难的现象,近期将有所改观。北京市司法局将从今年下半年起,对律师工作进行改革,以便尽快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作体制和管理体制。
据悉,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市律师已达1965名,其中专职律师1004名,律师事务所达89家,其中16家律师事务所在专业系统和经济部门建立了专业法律服务部64个。
北京改革律师体制,将打破过去单纯依靠增加编制的办法,大力发展不占国家编制的律师事务所。进一步拓宽律师业务范围,向“高(高层次)、新(新领域)、外(外向型)、专(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尤其是在股票、证券、金融、房地产、国际贸易、海商海事等方面,要有专门的律师事务所和一批专业律师。其次是加强宏观管理,实行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和律师协会管理相结合。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律师工作方针、律师工作发展规划、律师资格考试、机构的审批、执照的发放、年检注册登记及律师违纪的惩戒等工作。三是扩大律师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吸收高层次、高素质的人才。同时,取消各专职律师事务所内兼职和特邀律师的人数限制,放宽兼职律师的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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