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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摘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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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5-14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摘要

读者来信摘要
邮电部应立即设法解决订不到报纸的问题
编者按:读者对于订不到报刊的信件仍然不断寄来,下面我们只选登几封来信,就可以看出不少邮局在处理这一工作上存在着严重缺点。希望邮电部立即设法督促和帮助各地邮局克服这些缺点,解决读者订不到报纸的问题。
(一)
鹤岗矿务局机电处水暖厂叶季怀来信:报纸交给邮局发行,为的是使人民能按照需要得到报纸;但是鹤岗这个地方却愈搞愈糟,大多数人订的人民日报都不给送了。邮电部门反官僚主义反命令主义好像没有什么效果,问到他们就说:“私人一概不订人民日报”。和他们说,报费早已交了,他们回答:“退报费给你”。以我来说,订人民日报已有两年多,从未间断,我自己每天离不开人民日报;同时我这一份报纸也是本厂很多职工学习的主要参考材料。目前的政策时事学习的文件有很多是人民日报的社论,没有人民日报非常不便。三月份报费,我在二月六日就交给邮局了,邮局应该送报给我。我想类似情况,东北其他小城市可能也有,我要求人民日报重视这个问题,扭转这个不合理的现象。实在无法的话,我请求直接向你社订阅报纸。邮局不送报,我是否可向司法机关控诉他们。
(二)
东北运输公司苏志兴来信:自从邮电系统注意纠正强迫命令作风以后,现在又出现了新的另一种偏向,许多读者得不到文化食粮的供给,邮局借口“计划发行”而拒绝订购。沈阳市邮局报刊订阅处每天都有很多订户打听订购报纸杂志,但据邮局同志说,只有光明日报没有满额,其余任何报刊都没有。刚刚满期的长期订户——一个工学院的同志一再要求把钱放在邮局,等有报时再寄给他;但也在“上级分配数字,没有办法”的严词之下遭到拒绝。我是人民日报的长期读者,常想着在经济情况允许的时候自己订一份比较方便。自一九五三年一月起就到邮局打听怎样订报?也是以同一理由而被拒绝,我很感到失望。人民日报是什么人可以订到呢?国家是这样的政策吗?报纸发行数的确定是根据人民需要呢,还是根据上级决定呢?上级决定又是根据什么呢?我认为这种强迫停止订购,拒绝订阅的做法是没有道理的。
(三)
中南第二工程公司三院建校委员会联合办事处四月二十日来信:我们是四月初才正式成立的一个新机构,因此四月份的报纸未能在三月份预订好。而同志们的读报要求又很迫切,我们为了订阅你报,曾多次向珞珈山邮局和武昌邮局交涉,都无结果,同志们深感不满。特将经过情形告诉你们,望转有关方面改进。
当我们机构成立的第二天——四月二日——上午即由丘亚山同志向珞珈山邮局请求订阅人民日报等八种报纸,该局答复:“四月份报纸的订期已过,没法补订了,只能于二十日前订下月份的报。”我们就又打电话和写信到武昌邮局请求设法自四月四日起补订。但该局将原信批回称:“只能订五月份的,决定后再开收据收款。”因此我们一直在等候着该局的决定,开收据来收款。直到四月十六日尚未见来收款,我们不得已才又写信给珞珈山邮局请求急办五月份报纸的订阅手续,谁知该局又说:“五月份的外埠报纸订阅时间过了。”我们十八日又向武昌邮局交涉时,他们却说:“五月份的外埠报纸,本来只能在四月十五日前订购,你们在十六日上午来还可再想办法,但今天就不行了。”其实我们正是十六日和珞珈山邮局交涉过的。
我们现在需要的并不是要他们如何检讨,而是需要报纸看,特函达,希望你社从五月一日起订给你报六份(按:我们已请北京邮局给读者发报)。
(四)
河南军政干部学校图书馆一同志来信:我于四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时到开封邮局订报,才知订期已过。这可糟了,急得我满脸通红。又急忙跑到该局发行组要求订阅,他们回答:“昨天订人民日报还可以,今天不行了。”像这样的发行报纸,我们怎能看到报呢?
说也凑巧,正在这时,河南公安司令部停订人民日报的字条送来了,我当即要求将这些停订的报纸订给我们,但却被邮局以“不准停订”的理由拒绝了。后来在我极力要求下,似乎答应订给人民日报和中国青年报各一份,并问我是否有现钞。这使我喜出望外地跑到订报处去,谁知他们又不订给了,白费了我两三个钟头。我认为邮局不应这样机械,更不应该完全不考虑到读者整月看不到报纸的痛苦和影响。现寄上报费一万八千元(按:此款我们已交北京邮局,由他们给读者发报),请设法订五月份人民日报一份,这自然是不符合手续的,但这是在没有办法中的不合手续的办法。
(五)
齐齐哈尔铁路管理局第十独身寓所李行序等五人来信:我们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把报费寄给你们(按:此款我们已交北京邮局,由他们给读者发报),麻烦你们设法给订五月份的报。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我们同寝室五个人,为了学习政策和时事,自一九五二年四月份起就共同订了一份人民日报,至今有十二个月没有间断过。可是中间的曲折是很多的:起初是在车站邮局交报费,后又改在齐齐哈尔市总邮局(距我们宿舍七八华里)交款,邮局规定十五日至十八日为预交下月报费期(每逢星期日不办公),要是错过了十八日就麻烦了。不是“时间已过”就是“要按计划发行”,总是有理由拒绝订报。要再三求情才准许我们订报。这个月我们因事忙又错过了订期,十九日又是星期日,二十日我们夜班下来没有睡觉就去交款,谁知邮局的发行者竟拒绝收款了。
编辑同志:我们是十二个月没有间断的人民日报读者,我们也不甘愿犯邮局规定发行报纸的死板条规,实在是时间不容许,只有星期或休班日才能到邮局去办理缴款手续。现提供几点意见供参考:
(一)凡邮局支局应办收报费手续,给读者按月缴费的便利。(二)按月交报费的长期订户应由送报同志主动收款。(三)邮局礼拜日也应接收报费。
(六)
四川綦江县人民银行来信:见你报启事说,人民日报定额还可以满足读者需要;但我地邮局说配额已满。我们四月二十日即告诉邮局需要增订一份“人民日报”,但邮局迟迟拖延,只说以后收款,到二十五日才通知我们交款,我们把支票交去时已六点钟,他们刚下班就不收了。第二天交去也不行。似此早交则拖延,迟交一点又不收,实在不能满足读者需要。特汇款订你报一份,自五月一日起航空寄送。(按:款已交北京邮局,由他们给读者发报)
(七)
北京市西单区人民政府苗生来信:我是党报的长期订户,我对党报已有极深厚的感情,它已成了我每日最重要的精神食粮。
在四月底我的钱已用完了,不能按月缴纳五月份的报费,我很焦急。因此我在“五一”节前五天写了一个申请书,要求延期缴费,但没有获得邮局同志的同意。(送报的同志姓宋)当我写了申请书的第二天(即四月二十七日)领到了钱,马上就把报费送收发室转交姓宋的,但依然不能订阅。现在我这月只好每天买零报看。我想党报在发行工作上是不会这样机械执行制度的。希望你们改进。
会泽县人民法院严肃处理革命军人婚姻问题
陈德超来信:云南省会泽县阿那谷村妇女何治英和同村杨开昌结婚后好几年,感情一向很好。一九五○年,杨开昌参加了志愿军。以后,由于何治英和她公婆不和睦,她公婆就写信给在朝鲜前线的杨开昌,说她“不孝顺”等等。杨开昌看了父母的信后很气愤,遂于一九五○年冬来信给何治英说要离婚。何治英和公婆的关系日趋恶劣,感到不能相处,即于去年春带着杨开昌的来信到该县人民法院请求离婚。县人民法院反复验证,肯定那封朝鲜来的信的确是真的,但又了解到以前她夫妻情感很好,且男方又参加了志愿军。县人民法院为了慎重起见,于去年三月去信朝鲜给杨开昌所属部队的政治部,请帮助了解杨开昌的情况。后来,志愿军某部政治部给县人民法院回了信,并附来杨开昌的信。杨开昌信中写道:“我为了保卫祖国、保卫和平,在朝鲜前线和美国鬼子作战。现在我未曾牺牲,受伤。她(何治英)提出离婚,如果可以离,我没有意见;如果不合乎离婚条件,我希望你们能很好地教育、说服她,使她好好生产。”意思很明显,杨开昌不愿意离婚。县人民法院通知何治英到县里,把杨开昌的信念给她听,念完后,还不待解释,何治英毅然说:“我和他根本是有感情的,只是他看了公婆去的信,不了解真实情况,才来信要和我离婚。现在他又来信说不愿和我离婚,我还想和他脱离吗?我希望他在前方多杀敌人,有空闲多写信给我。我在后方决定好好生产,支援他们!我决心争取在生产战线上当模范,等他回来时,我和他都带上大红花。”县人民法院干部便一方面鼓励何治英,一方面又向她和她公婆进行了和睦生产、支持志愿军、争取做模范军属家庭的教育。果然,杨开昌家不和睦的情况改变了。
会泽县人民法院遵照着婚姻法的精神、认真严肃地处理现役革命军人婚姻问题,值得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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