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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法院对吴德扬杀妻案已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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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5-14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龙游县人民法院对吴德扬杀妻案已处理
谢玉泉来信:我提出的“浙江龙游县人民法院应赶快处理吴德扬杀妻事件”的建议,于去年七月三十日在你报“读者来信”栏刊出后,龙游县人民法院不再像以前那样拖拉了。该院对这一事件采取了严肃而有效的措施:先后在浙江日报和衢州大众报上登过通缉杀妻犯吴德扬的启事;同时,该院又协同县公安局组织了检查组到有关方面检查。在人民的天罗地网中,吴犯终于去年八月二十九日自行投案。该院经过了详细的调查和审讯,证实吴犯在解放前一贯放火、放毒、抢劫,曾经烧毁民房,毒死侄儿一人。解放后,吴犯继续偷盗;其妻周雪屡加规劝,不惟毫未悔改,反而怀恨在心,竟用刀刺杀周雪致重伤。吴犯于事出后逃走,继又偷偷回村威胁周雪:“前次没杀死你,这次一定要杀死你;并且要放火把房子烧掉。”弄得村中日夜都人心惶惶。该院根据群众意见,判处吴犯死刑。群众一致拥护这一判处,并说:“真是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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