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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四年群众举报贵阳查处经济案700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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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9-09
第1版(要闻)
专栏:

  通过四年群众举报
贵阳查处经济案700件
新华社贵阳9月8日电(通讯员刘磊记者周晓农)贵阳市人民检察院7日向新闻界宣布,四年来,通过群众举报,全市检察机关查处的贪污贿赂等经济案件达700多件,约占案件来源的一半。群众踊跃举报,极大地拓宽了案源,有力地震慑了罪犯。
这700多件案件,是1988年9月贵阳在市、区两级人民检察院设立举报中心后,从群众举报的2000多件经济案件线索中立案查处的,总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200多万元。成绩突出的云岩区检察院,通过群众举报立案的案件占了案源的90%以上。他们按照一封群众来信上列举的线索穷追不舍,查出了两个县处级领导的受贿案和贪污案。
一批大案要案经举报被曝光。原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所属海南兴业投资开发公司业务员徐顺祥,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79万元,挪用公款近50万元,玩忽职守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65万元。经群众举报,此案得以侦破。原贵阳畜产品厂肠衣车间统计员张书晨,与他人合伙贪污14万元,自己从中分赃11万元。他原来搞假投案自首,企图蒙混过关,经群众举报,市检察院查清了他的犯罪事实。张书晨现已被市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这位负责人说:贵阳市检察机关已形成了集受理、分流、查处、督促、反馈为一体的举报制度。对举报线索基本上做到件件有交待。不予立案的,也给署名举报人寄回不立案通知书,说明原因。同时,还采取了保护和奖励举报人的措施。现在,署名举报已由设立举报中心之初的30%上升到现在的50%左右。仅上个月,市检察院就根据群众举报,立贪污贿赂案2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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