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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与所有者两个职能要分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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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9-09
第3版(经济)
专栏:

  财政与所有者两个职能要分开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何振一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需解决的认识问题很多,从大的方面来说,至少以下几个问题必须解决。
一、财政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之间关系问题。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下,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是搅在一起的。建立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实现这两种职能分开。财政作为一个政府部门,要不要也实行两种职能分开?我认为应分开,因为财政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两者是具有不同性质和不同运行规律的事物,把两者搅在一起实施会扰乱经济秩序。把所有者职能作为调控手段,实际上就是把国有资产配置放在政府直接操纵之下,这与传统的指令性计划经济思路没有多少差别,并且这样做也就割断了国有资产配置与市场作用之间直接联系,否定了市场对国有资产配置的基础作用,背离发展市场经济的改革宗旨。此外,把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作为宏观调控手段,也不利于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和在市场上平等竞争,不利于市场对国有资产的配置发挥基础作用。
二、如何看待改革中的利益问题。改革在一定意义上说,是各方面利益的调整,不触及任何利益的改革是不存在的,特别是在当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中,如果要全部维持各方面既得利益,仅仅在增量上做文章,无法实现真正的改革。我认为,改革不能不考虑各方面的利益,但方案的选择,首先应从全局利益,从改革的目标出发,以是否符合改革目标为取舍的依据,就是说必须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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