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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造事实 诽谤他人 应波被判处徒刑二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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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9-1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捏造事实 诽谤他人
 应波被判处徒刑二年
本报讯 记者王比学报道: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诽谤科技人员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以诽谤罪判处应波有期徒刑2年。
此案曾引起社会,尤其是科技界的关注。自诉人北京光明中医烧伤创疡研究所所长徐荣祥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研究,研制和发明了烧伤湿润疗法和湿润烧伤膏,1988年由卫生部和国家科委分别颁发了新药证书和科技成果证书,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去年,当徐荣祥在国外交流技术,进行商贸谈判时,原研究所的秘书兼翻译应波(1991年离开研究所)无视国法,采取写匿名信等方式,捏造并向国外散布虚构的事实,对徐进行诽谤,不但损害了徐的人格和名誉,而且还使徐在国外的技术交流活动被迫中断。为此,徐荣祥于去年6月向宣武区人民法院起诉,宣武区人民法院经过认真审理后于去年12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应波犯有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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