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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庆强调人行总行要带头反腐败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五不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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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9-14
第3版(经济)
专栏:

  周正庆强调人行总行要带头反腐败
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五不准”
本报讯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党组书记、副行长周正庆在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处以上干部大会上强调,人民银行总行作为全国金融首脑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要起带头、表率作用,决不允许运用手中掌握的资金规模权、机构审批权、监督管理权等谋取私利,收取任何好处。
周正庆说,总行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要自觉执行中央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已经作出的各项规定,执行金融部门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他要求总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以下五点:(1)不准经商办企业;不准从事任何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准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获取贷款、融通资金等提供任何优惠条件。(2)不准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不准到下属分行或其他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3)总行机关任何人不准买卖股票。(4)不准在业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或信用卡。(5)不准运用资金管理、金融行政管理、监督检查等权力,谋取私利,收取好处。不准用公款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周正庆说,近期内要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对已经立案的,要抓紧查实,对查清的案件,要严肃处理,任何人不得说情,对严重干扰、阻碍查处案件的人,必须坚决处理,决不手软。他要求总行各司局层层建立责任制,把反腐败落到实处,使总行反腐败斗争在近期内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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