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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会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代表时指出要依法行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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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9-15
第1版(要闻)
专栏:

  李鹏会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代表时指出
要依法行政
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刘振英、新华社记者郑庆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鹏今天在这里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如果不懂法律,不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管理社会,那就不是一个称职的领导者。
李鹏强调,全国各级政府的领导同志要重视政府法制工作,把法制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摆到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依法行政,促进我国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今天,李鹏、李岚清、任建新、秦基伟、罗干等领导同志在中南海紫光阁前会见了出席由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的全体代表。
会见时,李鹏强调,政府法制工作很重要,既有立法工作,又有执法工作。在立法方面,国务院要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充分调查研究和经过与各方面协调的基础上,制定行政法规,并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法律草案;有制定地方性法规权力的地方的政府向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李鹏指出,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当前我们的政府立法工作要把做好经济立法工作作为重点。与此同时,我们要做好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李鹏强调,在做好政府立法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要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奉公守法的模范,向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特别是向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进行不懈的斗争,并依法打击一切犯罪活动,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9月11日开始举行的第二次全国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今天在北京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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