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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西锦县大洼村的调解工作做得很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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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5-16
第3版()
专栏:

辽西锦县大洼村的调解工作做得很好
辽西省锦县第四区大洼村的调解委员会,自一九五二年春整顿后,调解工作便很好地开展起来。除大部分较简单的纠纷随时口头调解外,他们每月还调解三、四起较复杂的纠纷。所调解的纠纷,一般地都处理得合情合理,所以调解委员会在群众中树立了威信。谁家有个大小事情,都去找调解委员会给解决。一九五二年一年内该村仅一件纠纷是由当事人起诉到县人民法院解决的。
大洼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第一个特点,是针对群众的实际情况,根据政策,正确而耐心地进行调解,负责到底,不“和稀泥”,也不强制调解。如关志贤和韩永山的自由婚姻受到关志贤父亲的阻挠,调解委员会就和村干部一起去打通关志贤父亲的思想,终于使他俩自由结了婚。对不和睦的家庭,调解委员会帮助改善关系;对因生活细故而轻率提出离婚的,则耐心劝解。如刘世训的老婆因生活困难,常和刘吵架,后又提出离婚;调解委员会一方面劝解,一方面帮助解决了生活问题,结果他俩和好了。妇女赵桂元不满意她丈夫住在工厂里,又因为公婆打了她一下,就闹着要离婚,经调解委员会调解后,和好了。以后,赵桂元学习很积极,并且当选为村妇女会主任。夫妻关系十分恶劣无法继续维持的,调解委员会则支持了当事人的合理离婚要求。如张文学的老婆,原是童养媳,经常受虐待,夫妻关系非常坏,调解委员会便同意他们离婚。女的另行自主结婚后,生产、学习都劲头很大。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纠纷中,还注意到保护妇女安全,防止杀伤事件。赵有荣离婚案和彭来舫离婚案,在村调解未成介绍去区里时,估计男方有杀害女方的可能,调解委员会就对他们进行教育,同时护送他们去区里。由于调解委员会这样负责地工作,该村一直没发生过因婚姻问题而起的杀伤事件。对于革命军人的婚姻、军属的生活困难等问题,调解委员会也注意照顾或帮助解决。所解决的问题,调解委员会都负责到底。如对调解和好的夫妻,经常注意了解是否真的和好了。上述刘世训曾经感激地说:“人民政府对我照顾太好了,一直这样挂心我们的事!”
大洼村调解委员会的第二个特点,是依靠积极分子、经常关心和了解群众的生活,主动调解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和群众中积极分子联系很紧,村中有什么情况,可以及时了解。每听到谁家有纠纷时,调解委员会不是坐在屋里等待,而是在群众自愿的情况下,立即主动到当事人家去调解。许多纠纷往往刚在萌芽时就给解决了。这样做,既防止了纠纷的扩大,又保持了当事人双方的情面,有利于团结。所以群众反映:“人民政府处处为咱打算,有问题调解委员会很快就给解决了,既不误工,又不伤和气。”
大洼村调解委员会不仅调解一般民事和轻微刑事纠纷,而且在村党支部和村人民政府领导下,经常配合宣传政策法令,特别是婚姻法。调解委员会主任从县里学习了婚姻法回村后,就主动向党支部提出宣传婚姻法的建议。支部也重视,于是便决定宣传婚姻法。由村干部、妇女干部、宣传员和调解委员一齐动手,分片包干宣传,保证宣传透彻,不出事。同时,还实行了定期互相循环检查的制度,检查宣传效果。因为这样,两年来该村逐渐出现了新的气象:有十四对自由结婚的;包办买卖婚姻看不到了;打骂虐待妇女的事没有了;民主和睦团结生产的夫妇和家庭多起来了;妇女的劳动热情也提高了。一九五二年内,该村有八十四名妇女参加了互助组,全村有百分之九十以上有劳动力的妇女参加了田间劳动。男子的劳动热情也很高。结果该村在一九五二年成为全县的丰产模范村。
大洼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做得好,有几个原因:
(一)调解委员都是作风正派,和群众有密切联系,并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二)调解委员经过学习,认识到调解工作是及时解决群众纠纷、教育群众、巩固人民内部团结、有利于发展生产的重要工作,因而表现了很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同时肯经常在工作中钻研政策。(三)村的党、政领导方面重视,调解委员会解决不了的问题,支部书记、村长都能帮助想办法。(四)县人民法院定期开会布置和检查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并布置学习政策、交流经验,法院干部下乡时也能给以具体帮助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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