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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出版界不正之风——卖书号——新闻出版署图书司负责人答本报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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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9-15
第3版(要闻)
专栏:

  纠正出版界不正之风——卖书号
——新闻出版署图书司负责人答本报记者问
本报记者周庆
9月11日,记者就如何纠正出版界的不正之风——卖书号问题,访问了新闻出版署图书司司长杨牧之,请他回答了社会上比较关心的几个有关问题。
记者:出版社卖书号已引起一些社会有识之士的深深忧虑。请问这一现象是个别的还是较普遍的?
杨牧之:这种现象不是个别的,且有蔓延之势。按照规定,只有国家正式批准成立的出版社才有权使用中国标准书号出书。有些出版社给社会上一些单位和个人提供书号出书,收取费用,搞权钱交易,使出版社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机赚钱牟利,这就是买卖书号。到目前,全国正式的出版社已有532家,多数出版社还是好的。但卖书号这种不正之风已相当突出。其表现多种多样,一是集体、个体书商手里有了畅销书稿,便从出版社花钱买书号,然后自印自发,偷税漏税,牟取巨额发行费;二是有的机关团体买书号出版宣传、学习材料之类,通过行政手段在本系统推销牟利;三是有些印刷厂、新华书店买书号出书,有的印刷厂甚至擅自加印图书,非法推销;四是一些作者、编者买了书号出书,以求垄断市场,牟取利润;五是出版社之间互相买卖书号,出版非分工范围内的图书。出版社卖书号表现虽多,实质上都是在出卖版权。
记者:卖书号有哪些严重后果?
杨牧之:一、存在严重问题的图书,基本上是靠买书号出版的。如色情淫秽图书《玫瑰梦》、《消魂时分》、《荒野奇缘》,今年初泛滥的某些色情人体摄影画册,有错误内容的《性风俗》,还有泄露国家机密的图书等等,都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严重损害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二、买书号出版图书的单位和个人往往偷税漏税,破坏国家的经济政策。三、权钱交易腐蚀了出版队伍,某些人因此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记者:买卖书号造成图书印制、发行上的不平等竞争,严重扰乱了图书市场。对此,那些遵纪守法、注重社会效果的出版单位、新华书店和合法书商意见很大,强烈呼吁予以整顿。
杨牧之:新闻出版署很重视这个问题,决心进行清理整顿,文件很快就要下发。首先,暂时停止协作出书。协作出书的范围规定本来很明确,只限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党史资料、地方志,其他图书不许采用协作出版的方式。但买卖书号者多数以协作出版的名义出书。为了制止买卖书号,协作出书暂时停止。同时,要求出版社进行自我清理,加强法制教育,进一步树立社会效益第一的观念,明确出版方向,不搞一切向钱看。对继续买卖书号的行为,实行鼓励举报,坚决打击。同时,为了扶持学术著作的出版,将设立国家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为了方便社会人士自费出书,将进一步完善自费出版制度。
纠正出版界的不正之风——卖书号,也和整个社会大环境的综合治理有关,希望社会各界给予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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