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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以和平协议要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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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9-15
第6版(国际)
专栏:

  巴以和平协议要点
本报华盛顿9月13日电记者鲍世绍、刘爱成报道: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和以色列今天签署的和平协议规定:
——以色列将从1993年12月13日至1994年4月13日撤出加沙地带和约旦河西岸的杰里科镇,以军撤出后将重新部署在约旦河西岸以居民区周围,负责以居民的安全;
——巴勒斯坦将在今后9个月内选举产生自治委员会,对教育、经济、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税收、旅游和社会福利等方面实行自治管理,以色列对加沙地带和杰里科镇的行政和军事管辖权将一并取消;
——巴勒斯坦将建立自己的警察部队,被占领土外的巴解组织战士可作为警察部队;
——在加沙地带和杰里科镇实行自治的5年过渡期内,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将就巴勒斯坦永久自治协议进行谈判,以解决耶路撒冷地位、边境、遣返难民、以色列定居点和军队驻扎等问题;
协议呼吁建立以巴经济合作委员会,在贫困的加沙地带和约旦河西岸实行经济发展计划,解决用水、电力、能源、财经、交通运输、贸易、工业、劳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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