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阅读
  • 0回复

受聘外派竟挖国家墙脚李英贵贪污挪用公款案侦查终结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9-16
第2版(要闻)
专栏:

  受聘外派竟挖国家墙脚
李英贵贪污挪用公款案侦查终结
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中国检察报记者石秋萍、新华社记者张银曙)我派驻香港的经贸人员李英贵贪污、挪用公款200多万元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贪污贿赂检察厅立案侦查,现已侦查终结。
李英贵原任经贸部所属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副总经理(正厅级),1985年离休后,被欧美同学会聘用,并派驻香港驰远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1988年,李英贵利用职务之便,以驰远有限公司名义筹借公款25万元人民币,将其中的10万元汇给他儿子承包的北京市某公司经理部,作为个人集资款,并据为己有。
1986年前后,李英贵背着主管单位和驰远公司董事会,与港商赵某、胡某一起注册了一家私人公司——驰远医药化工公司,李占该公司50%的股份。
1988年8月,李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驰远有限公司52.4万美元的外汇信用额度挪作驰远医药化工公司使用,造成驰远有限公司欠中国银行香港西区支行48.48万美元至今无法归还的严重后果。
李英贵作为受聘外派工作人员,目无国家法律及外派国家工作人员应遵守的有关规定,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将于近期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