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阅读
  • 0回复

明年1月1日我将成为专利合作条约成员国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9-14
第2版(要闻)
专栏:

  明年1月1日
我将成为专利合作条约成员国
本报北京9月13日讯 在今天开幕的“专利合作条约与中国”国际研讨会上,外交部副部长刘华秋代表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递交了我国参加专利合作条约的加入书。至此,我国参加专利合作条约的程序已基本完成。根据我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商定的时间,自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将成为专利合作条约的正式成员国。
专利合作条约是继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之后,专利合作领域的又一重要的国际条约。我国加入专利合作条约后,中国专利局将成为专利合作条约的受理局、指定局、选定局和国际检索单位,并成为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中文将成为该条约的正式工作语种之一。
外交部副部长刘华秋在开幕式上致词说:我国自1985年专利法实施以来,专利工作得到了很大发展,对促进我国发明创造活动,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将在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方面更加靠拢国际水平,还将更多地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辖的条约或协定,使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
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以及我国各地专利战线的代表200余人参加了今天的研讨会。 (向东)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