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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出通知清理有偿集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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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9-19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务院发出通知
清理有偿集资
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国务院日前就清理有偿集资活动、坚决制止乱集资问题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从现在起,各地区、各部门及各单位举办的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者支付股息、红利的有偿集资(不包括国家统一筹措国债和出资人依法共同出资组建各类企业、公司)活动,一律暂停。但是下列集资活动,可以依法照章进行:(1)股份有限公司依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规发行股票,依照国家体改委《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规定》发行内部职工股;(2)企业依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行企业债券,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发行短期融资券;(3)金融机构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股票债券管理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发行金融债券;(4)各有关单位依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发行投资基金证券、信托受益债券。
通知说,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国家财政拨给的资金、有专项用途的预算外资金、银行贷款和拆借资金参与上述所列各类有偿集资活动。
通知还明确规定,禁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向内部职工或者向社会公众进行有偿集资活动。禁止社会团体举办还本付息或者支付股息、红利的有偿集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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