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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8·5”特大爆炸事故原因查明专家调查组认定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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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9-25
第4版(要闻)
专栏:

  深圳“8·5”特大爆炸事故原因查明
专家调查组认定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
本报深圳9月24日电 记者王楚报道:深圳清水河仓储区“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原因查明。专家调查组的调查结论称,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干杂仓库被违章改作化学危险品仓库,仓内化学危险品存放严重违章是造成“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干杂仓库4号仓内混存氧化剂与还原剂,发生接触,发热燃烧,是“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
劳动部牵头组织的专家调查组认为,深圳“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市政府、市公安局、储运公司均负有责任;市政府未按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审查仓库区总体布局规划、审批成立公司、检查督促防火防险以及长期未解决仓库区消防缺水;市公安局有关部门未依照法规发放经营危险品许可证,清除火灾隐患;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申报可行性报告,不真实反映情况,管理混乱等。
深圳市委书记、市长厉有为认为,劳动部的调查报告是实事求是的。他对“8·5”大爆炸给深圳造成的巨大损失感到痛心。他在总结教训时,要求深圳各级领导和企事业单位,结合劳动部的调查报告,举一反三,总结教训,狠抓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据了解,国务院已接受专家调查组的建议,决定由监察部牵头,广东省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前派人介入立案审查,以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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