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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浠水定出纠正“五多”现象的具体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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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5-20
第2版()
专栏:

湖北浠水定出纠正“五多”现象的具体办法
湖北省浠水县改进领导方法、纠正“五多”现象方面,已有初步收获。
过去,有些部门为了孤立地完成本部门的任务,片面强调部门工作重要,下乡乱抓,影响了中心工作。特别是银行干部在去冬发放水利贷款工作中,不从实际情况出发,规定的贷款手续太麻烦,而且片面强调系统领导,对党委统一布置的贷款指示执行不够,结果使水利贷款工作受到不应有的损失。如鸡鸣区全区原来决定贷二亿元,到现在还只贷下去三千多万元。文教科扫除文盲的干部要求过高过急,紧密结合生产不够。巴河区双河乡扫除文盲干部在农忙季节白天开会,影响生产。甚至有些部门干部当中央关于春耕生产指示发布以后,仍然半信半疑。王祠区银行干部反映:“中央指示是针对全国提出来的,对于浠水的实际情况却不一定完全适合。”由于各系统工作没有很好地统一安排和布置,加以区乡干部习惯于用一般的开会发动的办法,各地会议仍然很多。
中共浠水县委自从参加湖北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回来以后,对中央春耕生产指示和人民日报社论进行了反复学习和研究,根据全县当前实际情况,召开了县区干部会议,县委领导干部在会上作了检讨,区委对县级各部门开展了批评。各部门也各自召开部门会议,检查批评了过去工作中的官僚主义作风。
大家在讨论中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各部门干部怕今后部门工作布置不下去,不好领导。区、乡干部认为:“会开少了好是好,但是任务来了怎么样贯彻得下去呢?”汪岗区工委书记王利滨说:
“开会日期有限制,如果推广先进经验抓不住火候怎么办?”
县委根据上级指示,并集中了各级各部门干部提出的许多意见,经过反复研究,采取了如下措施:
实行党委统一领导、统一布置、明确分工。一切工作都必须围绕并结合生产。今后任何部门未经县委同意(行政部门首先要通过党组研究决定),不能直接向区、乡布置任务。各区委对县委布置工作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建议;对各部门有意见也可以提出。县、区及各部门领导干部,必须定期下乡,深入检查。一般要求:每月抽出七天到十天时间下乡,注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领导同志提出,共同研究解决。
在农村加强党支部的统一领导并把农村支部逐步加以调整。区委书记主要任务是深入基点领导,并帮助党支部书记研究和领导生产工作。运用基点乡(两个到三个乡联起来)领导和检查工作(但不能在基点乡随便开会)。县内一年只开三次乡干部会,区内一个月只开三次会。各乡今后主要依靠互助网和区代表会议讨论和解决生产中的问题。临时会议不准随便召开,大农忙时就不开会或少开会。主要靠运用典型示范和小范围内的竞赛评比推动生产运动。
另外,对农村的组织机构也大大减少,把性质相似的组织尽可能合并起来。今后农村由在人民代表大会基础上产生的乡政委员会进行行政领导;下设民政、武装治安、文教、卫生、水利、财粮等委员会,其他不必要的行政组织宣布取销。
各区委和各部门领导干部认为这样作比过去好多了。各部门干部听说今后能够经常下去检查工作,感觉到部门工作还是便于领导的,尤其同意党委统
一领导、结合中心进行工作。区、乡干部觉得今后工作也主动多了。大家都有信心把今后的生产运动搞好。 (李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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