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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必须警钟长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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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9-28
第1版(要闻)
专栏:社论

  金融界必须警钟长鸣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海南薛根和等人贪污、挪用公款、偷越国境案,浙江冯阳贪污、偷越国、边境案,北京罗玉海贪污、挪用公款案和广东徐晓春贪污案等四起特大贪污案件的审理情况及处理结果。这四起案件都发生在金融系统内部,很值得社会各界特别是金融界的同志们警觉和深思。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处于重要的枢纽地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地位就更重要、更突出了。金融部门运转正常,会促进经济建设;金融部门出了问题,就会妨碍经济建设。
薛根和等犯罪分子利用他们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之便,与外部的犯罪分子互相勾结、串通一气,疯狂地大量侵吞国家和人民的财产,花天酒地,穷奢极欲,犯罪金额均在百万元以上,薛根和一案犯罪金额竟高达3300万元。与此同时,国家急需的某些生产建设项目因缺少资金而难以开工,许多地区因缺少资金而难以脱贫,大量农村儿童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些大发不义之财的“蛀虫”、“硕鼠”,盗窃国库的暴发户,受到国法的严厉制裁,罪有应得,人心大快!
四起大案以及其他一些金融大案的一个特点是,作案者的地位并不高,有的是股长、科长,有的是会计员、复核员;年龄也不大,多数30几岁,有的20几岁。但是他们的贪欲之大、犯罪的数额之多令人瞠目。这些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金融事业发展也很快,金融队伍迅速扩大。从总体上讲,我们的金融队伍是好的,绝大多数干部、职工是克己奉公、忠于职守的。但是,金融队伍中确实也混进了极少数思想素质很差的人,由于我们的教育工作、培训工作、队伍建设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有些本来素质较好的人受不良风气和腐朽思想的影响和侵蚀,也发生了堕落。我们应当以此为戒,切实加强金融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对新参加金融工作的青年,必须进行严格的岗前思想培训和业务培训;对未经培训已经上岗的应当补上这一课。更重要的是要遵照邓小平同志关于“两手抓”、“两手硬”的指示,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对那些天天和金钱、有价证券打交道的职工,更应当警钟长鸣,把工作做在前面。突出进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教育。要帮助干部和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要提倡廉洁奉公的高尚精神风貌和职业道德,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身在金山,分毫不取”。
四起大案以及其他一些金融大案的另一个特点是,犯罪分子在较长的时间里连续作案,连连得手。是他们作案的手段特别高超吗?不是。是缺乏严密的规章制度吗?也不是。有关的规章制度确有值得进一步完善之处,特别是监督制约机制应当健全,但是总的来说,金融部门的规章制度是比较严密的。问题在于,有少数单位的领导,没有严格执行这些规章制度。他们或者不懂金融业务,又不去认真学习,却在那里抓金融工作;或者虽懂业务,却不负责任,管理松懈,使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还有极少数人以权谋私,包庇纵容,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可见说到底,问题的关键还在于领导。必须进一步加强金融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特别要注意配备那些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领导。这是防止金融系统发生经济犯罪案件的关键一环。对那些由于失职、渎职而给犯罪分子大开方便之门、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领导,应当依法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不能轻描淡写、检讨几句了事,也不应以党纪、政纪的处分代替法律的追究。
实践证明,今年以来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特别是认真整顿金融秩序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各级金融机构经过整顿,加强管理,违章拆借、非法集资等活动已被有效地制止,结算纪律得到加强,外汇市场趋于稳定,对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央在决定加强宏观调控之后,又决定开展反腐败斗争,是非常必要的。社会各界特别是金融系统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要提高警惕,再接再厉,同执法部门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把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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