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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企业负担 促进机制转换天津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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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0-03
第2版(经济)
专栏:

  减轻企业负担 促进机制转换
 天津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据新华社天津10月2日电 (记者孟子君、张俊成)天津市政府在贯彻《条例》推动企业转换机制过程中,加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自1987年制订了《天津市国营企业固定职工社会统筹办法》后,这个城市又相继推出《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天津市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政府条令,使保障功能由企业负担逐步转向社会化。
作为老工业基地,天津市老企业多,离退休职工逐年增加。截至去年底,全市离退休职工达64.7万人,相当于在职职工的22%。在纺织、轻工等传统工业企业中,新老企业间因负担不均而竞争不平等的矛盾日益突出。1987年,天津市对国有企业固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随后又将新兴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以及各类企业中城镇户口的各种临时工的养老保险纳入社会化轨道。目前全市近4000家企业的181.1万职工和51.2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每年收缴统筹基金8.3亿元,支付7.9亿元。为了理顺养老保险管理体制,1992年9月,天津市成立了社会保险公司,改变以往劳动、民政、人事等部门对养老保险交叉管理,政出多门的不合理状况,克服了经办机构重复设置、管理效率低下等弊端。成立后的社会保险公司通过各县、区、街道的分支机构,承担了过去由企业承担的退休费发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
天津市从1992年开始,他们把国有企业享受待业保险的人员范围逐步扩大,关停企业被精简人员、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中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被企业辞退和开除的职工都可享受待业保险,并允许企业将职工人数1%的富余人员辞退进入社会,享受待业保险,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外商投资企业按中方职工实得工资的2%提取保险基金。截至目前,全市200多万职工参加了待业保险,每年收缴待业保险费4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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