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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 收受贿赂反贪局长杨布学被查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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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0-0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挪用公款 收受贿赂
反贪局长杨布学被查处
本报讯最近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纪委作出决定:给予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的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杨布学开除党籍、撤销其行政反贪局副局长职务的处分。
经群众举报,鄂州市、区两级政法委、两级检察院和区纪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查实:1992年10月,杨布学到上海办案的途中,又私自绕道到江苏省江阴市,以办案的名义给原鄂州市渔需品公司追回货款3.9万元(含货款利息800元),并于同年11月4日将此款存到他的长城卡上。杨布学还分别于1992年11月4日、1993年2月22日两次将该款中的2万元私自借给他人做生意,累计长达半年不归还。
联合工作组还查明:1992年10月,杨布学等5人私自给武汉市金属材料公司青山物资站追回货款后,每人分得好处费600元。事后,其中有3人将共分得的1800元退回了原单位。杨布学得知后又到该单位要回所退的1800元,除付给李某500元外,余款被挥霍。
(雄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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