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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国家限制难民流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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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0-08
第6版(国际)
专栏:综述

  欧共体国家限制难民流入
本报记者张宝祥
法国行政法院9月下旬公开表态说,为了执行“申根协定”,法国需要局部修改宪法以限制庇护权。比利时《晚报》评论说,这一态度“可能将使法国加入那些为限制接待政治难民而修改立法的欧洲国家的阵营”。
德国是第一个率先于今年5月修改立法的欧共体国家。修改后的新条文对避难权作了若干限制。葡萄牙和荷兰也分别于8月和9月修改了立法中有关庇护权部分。比利时亦有人提出要限制庇护权。
此间舆论认为,欧共体各国纷纷修改立法中有关庇护权的条文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申请入境的难民日益增多。1990年,申请到欧共体国家避难的人数为31.7万人;1991年增加到42.3万人;1992年又上升到56.2万人;预计今年比去年还要增加30%左右。申请去德国避难的人数最多。1987年,德国共接收难民4.9万人,1991年有25.6万人申请去德国避难,1992年申请人数猛增到44万人。今年第一季度申请去葡萄牙避难的人比去年同期增长了6倍;今年1至8月,申请去荷兰避难的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倍,共计2万人。
欧共体经济衰退,失业人数不断增加。今年欧共体工业生产下降,可能将出现0.2%的负增长。经济衰退导致失业人数增加。欧共体的失业人数现在约1700万人,预计明年失业率将上升到12%。有鉴于此,欧共体各国均不愿再让大批难民涌入,以加剧他们困难的经济形势,冲击他们脆弱的劳动市场。
按期执行“申根协定”。“申根协定”本应于今年7月1日开始执行,但由于多种原因,法、德、意、比、荷、卢、希、西、葡9个签字国同意将执行日期推迟到今年12月1日。协定规定,从生效之日起,在上述9国间将取消边界检查,实现人员自由流动。为了避免因开放边界而导致毒品走私和恐怖活动加剧,上述9国除了加强警察之间的合作外,还加强对申请入境难民的审查与限制,各国纷纷修改立法中有关庇护权部分就是出于这一目的。
此外,欧共体国家认为,现在申请政治避难的人员与从前大不相同。1990年前,申请到欧共体国家政治避难的出于政治目的的较多,大多是“向往民主、自由的人”。现在申请政治避难的人员繁杂,原因多样,如有些是被激烈的民族冲突驱出家园的,有些则是为了逃避贫困和动荡。
欧共体各国这么做,可能会有助于限制和减少难民的涌入,但能否解决失业和防止毒品走私与恐怖活动却是个疑问。
 (本报布鲁塞尔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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