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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昂屠夫”案上电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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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0-09
第7版(国际副刊)
专栏:

  “里昂屠夫”案上电视
梁晓华
证人席前,埃娜特,一位双目失明的九旬老媪,颤巍巍地从轮椅上被人扶起,向法庭控诉克劳斯·巴比对她的迫害。一九四三年,因组织法国犹太人逃往瑞士,埃娜特被巴比抓去严刑拷打,并连同家人一道被送到纳粹集中营。当她只身一人活着出来时,已成了盲人和瘫子。西蒙娜,十三岁就被抓进集中营。一次,她在犯人中发现了自己的父亲,巴比让他们父女相认,就在她和父亲拥抱时,巴比朝她父亲头上开了一枪……
今年九月八日,法国电视三台在晚八点四十五分的《世纪之旅》专栏节目中,播放了一九八七年五月里昂法庭审讯纳粹战犯巴比的录像。审判虽已时隔六年,但那些声声泣血的证词以及巴比犯下的令人发指的罪行,依旧那么触目惊心。这是一次“历史性”的审判,但在法国的电视上出现法庭审判的场面,却还是头一回。
为了使案件的审判不受舆论干扰,法国司法界历来对新闻报道严加限制:案件开庭前,不得刊登任何带有倾向性的文章;审判时,禁止拍照和摄像。这项法令旨在保证审判的公正和证人的安全,从一九五四年起一直严格执行,直到一九八一年才稍有松动,允许摄影记者在法庭辩论开始前在场。
一九八三年二月,被称作“里昂屠夫”的战犯巴比在玻利维亚落网后,被引渡回法国里昂候审。法国各界,尤其是当年集中营的幸存者,为目睹这一“历史性”的审判,控诉纳粹暴行,纷纷呼吁司法界开禁,许多知名人士为此奔走,希望议会修改有关的法律条文。然而,持反对意见的人也很多,司法界和新闻界形成壁垒分明的两大派,政界人士也各自支持一方,争得不可开交。
一九八五年七月十一日,议会通过司法部长巴丹代尔的提案,规定法庭审判过程的录像资料二十年后才能公开,五十年后方可供电视台制作和放映。根据这项法令,一九八七年五月十一日至七月三日,三架摄像机将里昂法庭审判巴比的全过程,拍成四百多小时的录像带,送到巴黎密封存档。
然而,“里昂屠夫”案毕竟震动了全法国。审判中,出庭作证的受害者达一百多人。人们疾呼,对此案的审判,受害者和公众不仅享有“知情的权利”,同时还负有“回忆的责任”。一位著名作家说:“假如我们不愿回忆,那就等于被屠夫杀死两次。至于第二次,责任在我们。”公众普遍要求司法界允许电视台播放审判录像,这样既可“呼唤证人”,又能起到教育国民的作用。
一九九○年六月二十九日,议会通过修正案,决定对类似巴比案的“反人类罪”的审判,在司法当局批准后,录像资料可在法国本土播放。一九九二年夏,一位著名的法律问题专栏作家、曾代表法国电视二台报道审判过程的记者,根据录像资料,制作了一部四十五分钟的节目,并于同年十月六日获准在里昂旧军医学校改建成的“抵抗运动历史中心”放映。这是当年巴比大发淫威的罪恶场所,现在成了法国人缅怀先烈、教育后代的地方。一九九三年四月,法国电视三台《世纪之旅》栏目的负责人,向巴黎高级法院申请播放这部录像片。七月一日,法院批准了申请,强调巴比案作为“反人类罪”,播放其审判录像具有“特殊的教育意义”。经过《世纪之旅》主持人的认真准备,加上与受害者、知名人士和青年人现场座谈,这部录像终于出现在荧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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