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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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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0-12
第2版(经济)
专栏:我说合并风波

  产权: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河北唐山市 范雅顺
  编者
合并风波的讨论,引出了一个争论已久的话题——明晰产权关系问题。今天发表的两篇来稿,尽管角度和看法不同,都指出了明晰产权关系与合并风波起因之间的联系。我们不指望通过一次讨论,能够彻底解决明晰企业产权关系这样的问题。但是,我们认为在此对这个问题作一番讨论仍是必要的、有益的,因为它能使我们在认识、处理类似企业合并这种错综复杂的问题时,头脑中多存几个为什么,从而作出较为正确、明智、有利的判断和选择。 ——编者
一个企业同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结合形成一个新的企业组织,叫作企业合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合并可以促进企业整体要素的流动,优化资源配置,从而扩大生产能力,实现规模经济,提高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
从理论上讲,企业合并是企业资产所有者和资产经营者共同参与的结果。所有者和经营者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情况适时调整资产结构,实现资产最佳组合,实现以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多的利润。
国有企业由于产权关系尚未理顺,在实行合并过程中出现了种种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由于国有企业没有明确的国有资产终极所有者代表,任何一个政府职能部门都有可能参与企业的合并活动。从我们讨论的例子看,是杭州市机械局作出了合并决定。那么,政府其他部门,如计经委、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其他管理部门是不是也可以作出合并决定?一个“媳妇”面对如此众多的“婆婆”,往往会陷于无所适从的境地。
二、由于企业经营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利益不明确,企业经营者对企业合并采取不积极、不主动、不配合的态度。另外,企业合并可使某些经营者失去企业法人地位,失掉“铁交椅”和相应的权力,因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企业合并持抵触态度。
因此,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产权关系,明确企业资产所有者的责任。目前,可由政府某一部门,如国有资产管理局作为行使国有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代表,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建立对企业经营者利益的约束、制约机制。其次,对需要合并的企业,先由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建立由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各有关银行、税务部门和其他债权人派代表参加组成的评估小组,对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提出的合并方案进行评估,以确保企业合并后的经济效益,改变目前只顾合并,不顾效益的现象。最后,合并方案评估小组审查评估后,由新合并的企业经营者组织实施。企业资产所有者和其他债权人及有关部门实行必要的监督,确保合并方案顺利进行。
另外,对企业合并需要有健全的法律,哪些企业应该合并,哪些企业不应合并,合并到什么程度,合并各方的当事人应具有什么责任、权利和义务等,都应由各项法规确定下来。因此,需要尽快制定有关国有资产如何进行管理、监督、经营的法律或法规,使国有企业合并尽快步入健康、规范的法制管理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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