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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考察”之变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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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0-1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漫话

  出国“考察”之变味
曾几何时,“南下”参观风极盛,四面八方纷纷赴海南、深圳等特区学习改革开放的新思路、新经验。在这股“南下”风中,难免有一些人借此机会看热闹、尝海鲜、买洋货,参观成了变相公费旅游。眼下,在某些人看来国内公款旅游似已不过瘾,又刮起公费出国风。
国内一家工具供货站,发出的订货会议通知竟是“第一次去越南旅游,第二次去朝鲜旅游,第三次去香港旅游。”这些旅游费用谁掏?大概不会掏个人腰包,羊毛出在羊身上,全在订货中解决,此乃“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公费旅游中。
某市气象局经费严重紧缺,职工奖金从去年6月至今分文未发。但是,该气象局局长利用职权,照旧报名参加出国“考察”活动,让下属部门从贷款中拨出1.5万元,作为他“考察”的费用。搞生产,搞科研,没资金,为何一说出国就能拿出钱来?出国瘾从哪儿来?有钱自公费出,岂不花乎?
创建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必须大开国门,走出去学习。问题是有些人出国不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花最少的钱争取最大的考察成果,而是找出种种借口,以达“出洋”之目的,名为出国“考察”,实为公费旅游。有的组团出国“考察”、“学习”,点多线长,路途远,任务不明确,没有实质性的考察内容,有的在办理出国手续时说不清楚出国究竟为什么。靠这些人出国,能指望学到人家先进的东西?诸如此类的出国越多,代价就越高。在接二连三的“出洋”队伍后面,成千上万用工人的劳动、农民的汗水、科技人员的心血换回的外汇,就海水般地流去了。
公费出国考察已变为一些人谋私的手段,是一种腐败行为。在当前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中,制止公费出国旅游,也应视作惩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的同时,对违法违纪违令的不可仅仅停留在三令五申上,要动真格的,唯此,方可煞住公费旅游出国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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