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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老人现象堪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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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0-1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505保健杯调查与思考征文

  虐待老人现象堪忧
据我们最近调查,近年来,我市农村老年人受虐待、合法权益受侵害现象日益严重。主要表现为:
赡养扶助权益受侵害。有的老人生活费遭克扣;有的老人被遗弃赶出家门;有的老人患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时得不到子女照顾;有的老人和子女之间虽有赡养协议书,但子女变着法子不肯兑现;也有的子女虽给老人饭吃,但从精神上折磨老人。据统计,某村195户有老人的家庭,其中不给老人粮草的有68户;某村184户有老人的家庭,兄弟扯皮不养老人的有63户;某村254户有老人的家庭,儿媳打骂公婆的有203户,儿子打骂双亲的有89户。
居住权益受侵害。许多老人熬尽心血让子女住上了瓦房、楼房,而自己却只能住“茅草屋”、“牛棚”、“鸽子笼”。
财产权益受侵害。老人的财物被子女强行分割,小字辈的日用生活费要老人承担,老人成了看门员、炊事员、保育员,可这还要经常受儿孙训骂,看“脸色”行事。
婚姻自由权受侵害。一些离婚或丧偶老人,虽有再婚的愿望,但由于子女干涉,难以实现。某村老人万富明,老伴去世后,三男二女都一一成家,老人的财产也都被分掉,另外居住。有时有病有痛,没一人上门为之请医抓药,老人想找个伴儿,以便有个照应,后经人介绍与一妇女相识,二人情投意合,愿结秦晋之好。老人将儿女找来商议,话未说完,就遭到儿女们的讥讽。
农村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有关部门应认真执法,有效制止虐待老人、侵害老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
  江苏东台市 王勇 周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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