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阅读
  • 0回复

基层组织不要为犯罪分子说情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0-1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基层组织不要为犯罪分子说情
近年来,基层组织为犯罪分子说情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据统计,我院从一九九二年至今共收到村、乡、街道居委会为犯罪分子说情的“报告”、“请求”二十一份,接待基层组织负责人来访四十八人(次)。
希望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守法,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办案,不要为罪犯求情说好话。乡、村基层组织应加强印章管理,不要在说情的“报告”、“请求”上草率盖章。
湖南新邵县人民法院 刘次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