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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北村取土制砖——损害古灵寿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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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0-1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调查

  蒲北村取土制砖——损害古灵寿城
7月下旬,河北平山县三级乡蒲北村曹敬林、施英明等人到本报来访,反映该村干部在文物保护区违法建砖厂问题。为此,记者前不久赴实地作了一番调查。
三级乡是中山国古灵寿城遗址所在地。古灵寿城遗址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级乡共有27个村,都在文物保护区范围之内,其中19个村在重点保护区内。据史料记载,中山国属战国时期“七雄”之外的诸侯国。1974年挖掘的一号墓,出土文物19000多件,其中古酒与铜板兆域图列世界之最,其余均为国宝。国内外许多考古专家、历史学家已开始探讨中山国文化,仅1992年就有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申请到这里考察。
蒲北村位于中山国古灵寿城遗址范围内,这里有宫殿和古墓葬区,属重点文物保护区。1991年春,该村村委会未经文物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在村南遗址保护区内建砖厂。平山县文化局得知上述情况后,立即派人调查制止,并根据文物保护法和平山县的有关规定,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理决定,责令其拆除砖厂违法建筑,恢复原来的地形地貌。村干部以建厂贷款无力偿还为由,拒交罚款,也不拆除违法建筑。为此,县文化局在县公安局的协助下做了大量工作,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后来,县文化局又将此情况汇报给县政府,请求县领导出面解决。1992年5月,平山县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加强文物管理工作,决定成立中山国灵寿古城遗址管理所。管理所成立后,向蒲北村下发县政府、县文化局和管理所的书面通知,县文化局和管理所领导多次到蒲北村给村干部做工作,要求砖厂停止在重点文物保护区取土制砖,但该村干部置之不理。就在文化局和管理所责令砖厂停工期间,砖厂又以其周围的土不宜烧砖为由,将取土场移到村北500米处的战国墓葬区内。今年5月,县文化局对原处罚决定进行了认真复议,认为该决定符合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鉴于砖厂贷款数额大,效益不佳,罚款最终降至3000元,责令砖厂立即停止在古墓葬区取土制砖。蒲北村干部虽然交了罚款,保证执行处理决定,但实际上在古墓葬区的取土活动未完全停止。
记者在蒲北村砖厂实地勘察时看到,砖厂附近已挖出一个面积约2万多平方米、深约2米多的大坑。晒坯场上一垛垛新制的砖坯还湿着。古墓葬区刚取过土的痕迹依然可见。据管理人员介绍,砖厂取土时曾挖出两件文物,管理所得知后及时追回。
蒲北村违法建砖厂的问题已引起平山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他们决心认真处理这一问题,妥善解决文物保护与人民生活及经济建设之间的矛盾。 本报记者 王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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