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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腐败最基本的要靠法制部分法学专家呼吁建立完备的反腐败法律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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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0-20
第4版(要闻)
专栏:

  惩治腐败最基本的要靠法制
部分法学专家呼吁建立完备的反腐败法律制度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张银曙)部分法学专家今天呼吁:尽快建立一个完备的反腐倡廉法律制度,以消除腐败现象。这一呼吁是法学专家在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上提出的。
中国法学会会长邹瑜指出,腐败分子在我们党和政府机关内是少数,但危害不小;少数人的腐败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危害党和政府。因此,切不可因为腐败分子只是少数而掉以轻心。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王家福说,腐败现象对任何一个政党和政府来说,都是致命的。当前,腐败现象还在滋长和蔓延,并呈现出涉及面大而层次深的特征,主要原因是缺乏一个完备的法律制度,来消除腐败现象,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宋树涛认为,惩治腐败最基本的要靠法制和教育,包括立法、执法、监督等环节工作,以及教育公民守法。同时,还要建立起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强化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权力机关、法律、群众、行政和舆论等的监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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