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9阅读
  • 0回复

“唯物史观与价值论的统一”中日国际学术讨论会综述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0-20
第5版(理论·学术)
专栏:学术动态

  “唯物史观与价值论的统一”
中日国际学术讨论会综述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部分学者与日本唯物论者访华团于1993年9月2日至4日在北京举行关于“唯物史观与价值论的统一”学术讨论会。会议围绕对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的理解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关于价值的概念。有的学者认为,“所谓价值,是对人的生存和生活的满足及人的自我实现而言的自然与社会的事物的必要性和有用性,并且具有作为人的行为目的和手段的意义,进而成为人的行为规范和理想的东西”。有的学者通过对价值在人的生活世界中的历史(文化)功能性的考察,认为“价值实际上是一种文化张力,是人的文化意向的客观显现”。有的学者提出“价值是评价的结果或产物”。由于思考的视角不同,各自界定的内涵重点不一样。
关于价值的质的规定性。有的学者从下述几个方面规定价值的本质:①价值是人作为社会生物的需要与现存世界的必然的历史的联系。②价值是人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特有方式——以发展求生存。价值是客观现实对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肯定关系。③价值有时间上的矢量性,是趋向未来的动态关系。④价值是以否定性为媒介的动态关系。肯定性价值和否定性价值(或曰正价值和负价值)在历史实践中相互转化,由此决定了价值的相对性;但相对之中有绝对,是否有利于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价值评价的绝对尺度。⑤价值是以自我意识为媒介的客观关系,是客观可能性通过有意识的活动向现实性转化的客观趋向。有的学者强调,我们所讨论的是价值的哲学本质,并且提出“以对象化与非对象化的矛盾为经,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为纬所反映出来的人本身的发展,就是价值的哲学本质。”
关于价值的形成及其作用。与会者一致认为,价值起源于人的活动,不论是实践的、对象的活动,还是理论的、认识的活动,抑或是艺术的、审美的活动,都因具有价值才成为人的活动,从价值关系的角度看,人的一切活动都可以把握为价值活动。但是,价值本身并不存在于客体之中,也不存在于主体之中,它是在主体——客体的关系之中形成的。因此,价值的作用在于:①价值是物的世界属人化的桥梁。人的活动使“自在性”的自然世界转化为人的客观对象性世界,这个转化是以人对自己同外在世界进行区分为基础的,而区分之所以可能,是人的活动的功能在外界展示的可能性的表现。人正是以生命活动的功能性需要为起点把世界事物逐步属人化的。②价值是主体际和谐建构的中介。主体际关系的成立,以形成外在的社会结构和内在的道德法则为基础,而社会结构和道德法则是主体际式的生命存在的价值体现,是主体际和谐建构的价值。主体际和谐建构的不断实现,是不断通过价值设定的方式而获得的,这就是人类走向文明和进步的道路。③价值是人格自我生成的前导。人与自我的关系是人的生活世界中最高级的文化关系。自我主体作为意识主体代表了自我的“应有”,而自我客体作为意识客体则代表了自我的“现存在”。人的人格的生成,就是自我主体和自我客体之间的价值张力起作用的历史过程。也就是说,人格的自我生成,是人在其生命存在的绝对性层次上和在其生活世界中的生命状况的相对性层次上不断进行自我价值反思的结果。
关于真理观与价值观的统一。与会者一致认为,在唯物史观中真理和价值是统一的。有的学者指出,作为社会主体的人对外在客体的需要,必须经过实践才能得到满足,人的目的即他所自觉追求的价值目标,也只有通过社会实践才能实现,而实践又要有科学认识的指导和价值导向。事实证明,正确反映社会现实、发现历史规律(真理)与人们的利益和价值观有着密切的、不可分割的关系。所以,作为社会认识最一般方法的唯物史观,特别强调真理观与价值观的统一。有的学者认为,我们不应当把真理概念局限在认识论范围,而应将它扩展到价值学领域。特别在价值评价中,其真理性的标准也是唯一的,即社会实践。有的学者通过对近代以来中国改革思潮中的价值观问题的解析,指出从选择马列主义到找到中国革命的具体道路乃至今天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体现了价值观与真理观的统一。(卞崇道)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