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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事废弃物竟作燃料油进口江苏商检查获后南京海关已将货物查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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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0-22
第2版(经济)
专栏:

  怪事废弃物竟作燃料油进口
江苏商检查获后南京海关已将货物查封
本报讯最近,江苏商检局对一批从韩国进口的燃料油检验后发现,这批合同上订明为“其他燃料油(燃烧用油)”的货物实际上是一批有毒有害的化工废弃物。
今年8月,中国对外贸易开发总公司北京中贸发公司与韩国韩长产业株式会社签订购买20万吨燃料油的进口合同,首批到货1288吨、6440桶于9月29日抵卸南京新生圩码头,收货人为上海华埠实业公司。
江苏商检局接受收货人报验后,分别于10月4日和7日,两次对140桶货物开桶抽样检验,发现约83%的桶中所装物品与合同订明货物截然不同,大多是整桶的污水、有酸碱性、腐蚀性的液体、油状粘稠物、固体或胶状不明物等,多数桶开盖时有强烈的刺激性异味、恶臭味,部分桶内压力大,造成“胖桶”变形,开盖时有液体或固体物喷涌出,或冒带色烟雾。盛装货物的铁桶全是重新喷漆的,有的桶盖被漆封住,有的桶原已锈蚀掉皮。
经商检局检验判定,这批货物形态、颜色各异,成份混杂,系化工废弃物而非燃料油,将会对我国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严重污染和危害。南京海关根据江苏商检局出具的检验情况报告,已将堆存在新生圩码头货场的这批货物查封,省环保部门也将作进一步查处。
根据贸易合同规定,这批货物仅仅是总数为20万吨的订货中的首批到货,其余货物将于今后两年内陆续运来我国。合同中还订明货物按其“质量等级”分为A、B两类,A类仅为27美元/吨,B类仅为8美元/吨,货物在我国销售后的得利由双方对半分成等。根据如此低廉的货价及实际到货情况,可以认定这是一起罕见的有意向我国倾倒化工废料的严重事件。国家环保局、海关总署在1991年就曾联合发文,严格控制境外有害废物转移到我国,不允许23类有害废物和垃圾进入我国境内倾倒、处置,更遑论假冒合格商品进口、销售了。(吴晓芳许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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