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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市交警并未“乱罚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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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0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椒江市交警并未“乱罚款”
你报去年10月10日第五版刊登的题为《椒江市路卡乱罚款》的读者来信,是我厂委托余仁杰写的。我厂负责人打电话要求余写信时,没有把地点搞清楚,误把对我厂汽车司机错误罚款的珠岙公路检查站当作椒江市管辖的,使该市交警部门名誉受损,责任完全在我们。我厂已及时致函椒江市委、公安局交警大队说明情况、表示歉意,并愿借你报一角,向椒江方面的同志公开赔礼道歉(写批评稿,一定要把事实、地名、人名搞准确,这不仅是对他人、报纸、读者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至于信中提到乱罚款是珠岙公路检查站所为,当地应查清楚——编者)。
浙江慈溪市美最时日化厂
你报1992年10月10日第五版刊登题为《椒江市路卡乱罚款》的读者来信后,我大队立即组织全体干警清查今年的全部罚没款收据及“违反交通管理当场处罚裁决书”,没有发现读者信中反映的这次“罚款”的存根。最近我们收到慈溪市美最时日化厂来函,才知道原来是投稿者搞错了地名。虽然来信中所说“乱罚款”,并非我大队所为,事情似乎已经过去了,但我们大队全体干警的心情却没有平静,大家都自觉检查反思:在日常执罚过程中有没有相类似的情况发生,以便在今后工作中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祖国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努力。
浙江椒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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