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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车车辆厂两项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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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0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沈阳机车车辆厂两项决定
人民日报编辑部:
你报12月14日第五版发表了本报记者闻佳平、罗华二同志的《千元是非辨》的调查汇报以后,工厂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工厂党政工团联席会议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究,并就如何处理好这件事做出了两项决定:
一、要结合这篇文章,深入学习十四大报告,学习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进一步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使思想和行动都统一到十四大精神上来。
二、责成工厂纪委、监察处、信访处三个部门,立即对马万祯受贿处理决定重新进行复查,本着对同志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划清“受贿行为”和“技术咨询”的界限,近期内将工作情况向工厂上级主管部门做一次全面汇报,以使问题得到正确解决。
真诚感谢人民日报对工厂工作的关怀!
           中共沈阳机车车辆工厂委员会
             199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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