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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游客的管理人员受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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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0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

  殴打游客的管理人员受处分
你报去年10月20日第五版刊登题为《华山北峰管理人员殴打游客》的读者来信,事实上,我局在接到报案的当天,就组织人员进行了查处。
我们的处理意见是:对伤者进行全面身体检查,医疗费用210元由北峰饭店支付,一次性付给王400元。对直接责任者张宏文予以开除;对参与殴打游客的李增毫等3人共罚款850元。近日我局决定,取消北峰饭店1992年度评先进单位资格,通报批评、罚款1000元。
陕西华阴市华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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