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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集体之“水”行个人之“舟”乡村私人拖欠公款严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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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0-23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征文

  借集体之“水”行个人之“舟”
乡村私人拖欠公款严重
近年来,在一些乡村个人拖欠公款情况相当严重,仅以我镇为例,据不完全统计,私人拖欠公款100元以上的就有2000多人,总金额达120余万元。拖欠时间一般都在3年以上,最长的竟达10年之久。有些乡镇企业由于收不回欠款,资金周转困难,影响了生产,甚至被迫关停倒闭。
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一是一些人生活上相互攀比,超前消费,没有经济实力,就借公家的钱花,且花起来大手大脚,无序无度,无力偿还。二是一些人求富心切,想办厂、做生意,可自己没有资金,便靠公款启动,借集体之“水”行个人之“舟”,且久欠不还。个人欠款数额大,回收难,与乡村企业管理上的疏漏也有很大关系,如财务制度不严,有章不循,管理混乱,不懂得依法清收欠款。
当前正值秋收,是农村资金收入较多的季节,收款单位应抓住有利时机,抓紧个人欠款的清理、追收工作,同时要结合追款,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物管理,堵塞漏洞,以避免和预防拖欠公款现象的继续发生。江苏邳州市碾庄镇政府韩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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