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阅读
  • 0回复

谈流通体制改革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0-25
第5版(理论)
专栏: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征文

  谈流通体制改革
高涤陈
流通体制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三个方面:企业机制、商品交换的组织形式和流通产业的管理与调控方式。
企业机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使企业真正成为具有内在经济动力的自主经营的商品经营者。多年来推行的责任制、租赁制、承包制,均在不同程度上向这一方面迈进;近两年发展起来的股份制,以及各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为企业机制增加了生机;目前正在广泛推行的“国有民营”,也不失为解决陷于困境的小型商业企业的一种救急性的有效办法。然而,对于国有商业企业来说,实行国有资产增值责任制可能是一种更为有效的改革方式。国有资产增值责任制简单地说就是,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依其所占用的资产总额,参考同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和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其年度的资产增值率,然后,由选定的法人代表照章纳税,依法经营,任何机构不得干预它的经营活动。其内部的管理制度和用工与分配制度由法人代表和职工代表会共同商定,劳动、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不再干预。这样,既可保证国有资产的不断增长,又能给企业以充分的自主经营之权,真正达到政企功能归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境地。此外,发展全民所有制企业与集体所有制企业或者私营企业合资经营的混合型经济组织,把国有企业资金、设施的优势同集体、私营灵活的经营机制结合起来,也会是一种有效的改革方式。
商品交换组织形式的改革应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双重要求,按商品自然属性的不同特点,选择其交换的组织形式。如鲜活商品需遵循其易腐坏的自然规律来确定交换的组织形式,某些大宗价格高昂的工业品,如家用电器等,则以工商联营或大型商业企业在一定地区内作为总代理或总经销为其必要形式。商品经济越是发展,社会的商品流通总量越增长,就越需要有高效的结合紧密的商业网络体系与之相适应。这种商业网络体系不仅取决于商业网点数量的多少,而且更取决于商业网点相互之间,以及商业企业与工业企业之间的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和行之有效的商品交易形式。应该说,商业体制改革以来,在打破旧的商品交换组织形式方面进展迅速,而在建立新的组织形式、强化商业网络体系的功能方面,则进展甚少,这已成为流通体制改革的薄弱环节,已严重阻碍商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货畅其流。因此,理论上对商品交换组织形式和商业网络体系功能作深入探讨,在实践中研究各大类商品的交易形式的选择,已经成为进一步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
对流通产业的宏观管理与调控是流通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环。宏观间接调控的关键应该是金融体系与信贷制度、税收制度、审计制度和市场交易行为的管理制度。
金融体系与信贷制度是宏观调控商品流通过程的第一要素。银行业必须由代表社会、代表国家的机构直接控制,一切银行业均需在这个机构的统一管理下从事货币的经营。20世纪以来,资本主义经济的重大变化之一就是金融行业被纳入社会的管理体系,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建立了直属议会(或政府首脑机关)的中央银行,由它决定货币、信贷政策和货币发行量,并按时发布利息率和货币兑换率。没有一个由社会直接管理的、与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相适应的金融体系,根本不可能建立适合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因此,建立名副其实的中央银行,建立世界各国通行的信贷和结算制度,规范银行业的行为,是控制我们货币流通、稳定市场物价、解决困扰经济运转的三角债务、杜绝银行的不正之风的必由之路。
税收制度是调控经济运行的另一个重要杠杆,也是建立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调节市场经济必然造成的分配不均衡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的税收制度远不能适应调节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为改变财政分灶、包干所带来地方封锁,阻碍商品流通的弊端和国有企业重税赋、集体企业轻税赋、个体企业少税赋的不平等格局,应该建立中央、省(市)、县三级依税收总额按比例分成的财政制度,取消不问资源情况和市场需要对某一部分企业统统免税1—3年的税收政策。所有拥有一定设施和达到一定经营额的企业,不分公私,必须一律建立帐目,依率计征。
审计制度和市场交易行为的管理是从内、外两个方面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重要调控手段,因而,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我们应该借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建立两种审计系统:审查财政预算支出的政府审计系统和监督企业依法纳税的企业审计系统。企业审计由具有会计师资格的专业人员组成的会计公司承担,它是民间的社团组织,又是依法监督企业纳税的公证性机构,企业的经营情况经过审计师签字之后方能如期交纳税金,否则税务部门拒收,并对逾期纳税给予处罚。企业审计还负有发现企业经营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的职责,并提出改进建议,以帮助企业提高经营水平,增加利润。
市场交易行为的规范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强化市场交易行为的管理是抑制商品经济固有的自发性与盲目性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保障市场平等竞争的有力措施。作为市场交易行为管理的执法机构,应该是国家政权机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必须是社会共同利益的代表者,而不是某一部门、企业利益的代表者。
实行宏观调控和运用经济杠杆,均须有法律的强力保障,因此,必须健全法制,严格执法。
为使各项宏观调控手段协同动作,需要大力精简、合并和重新组建统一的宏观调控机构。一切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以及调控时间和调控方向与力度的选择,均由它作出统一的决策。这既可以制止政出多门,又可大大减少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实现政企分开,政企功能归位。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