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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徐中和特大贪污受贿案侦破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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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0-26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大案要案写真

  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徐中和特大贪污受贿案侦破纪实
本报记者苏宁
1991年春节前夕,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不胫而走:平顶山市下属的汝州市市长、市委副书记徐中和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了。乍闻此讯,有人惊诧,有人惋惜,也有人坐卧不安,然而更多的人却长长地呼出了一口郁结已久的浊气:苍天有眼,多行不义必自毙。
徐中和的头上,曾有过许多耀眼的光环:全国煤炭系统劳动模范、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河南省十佳矿长之首、汝州市和平顶山市人大代表……
然而谁能想到,1989年3月,正是徐中和声名显赫、大红大紫之际,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相继收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监察部转来的梨园矿务局部分干部职工联名举报徐中和贪污受贿、营建私房、公费送子女上学等问题的检举信。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自此拉开了帷幕。
1989年8月,平顶山市纪委、市检察院、监察局、工商局、税务局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徐中和进行了为时3个月的调查,但没有取得应有的结果,调查报告几易其稿,最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徐中和有惊无损,未动一根毫毛。在第一个回合的较量中,徐中和暂时占了上风。
事后徐中和自以为得计,竟不择手段地对举报人进行打击迫害,以致更加激起了梨园矿务局干部职工的强烈不满。1990年初,矿务局党委9名成员中有5名以及多名中层干部联名举报。在中央领导及有关部门的直接过问下,河南省委书记侯宗宾对此案作了重要批示。1990年7月,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省检察院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再次进驻梨园矿务局。
按说省一级的调查组驻进了一个小小的县级企业,来头可谓不小,可是调查组成员的行踪有人监视,言谈有人记录,找人谈话没人敢上门。原来当时的梨园矿务局已是徐中和的“一统天下”:徐中和的大女婿是矿务局供销处处长,二女婿是汝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儿子是梨园派出所所长,儿媳也是公安干警,矿务局的财务处长、劳资处长都是他的亲戚,而局长和两位副局长事后查明则是此案的同案犯。徐中和利用自己在梨园矿务局经营多年的资本,利用手中的职权,利用金钱,在梨园矿务局,在汝州市以至平顶山,营建起了盘根错节的关系网。
调查组在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力排重重干扰,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首先发现和掌握了徐中和贪污1.5万元的确凿证据。1990年11月26日,平顶山市检察院对徐中和立案侦查,市委同时停止了他的工作。两个多月后,即阴历腊月二十三,经有关部门批准,徐中和被依法逮捕。第二个回合的较量,以徐中和的初败告终。
自徐中和被捕以来,前前后后共换了5处关押场所。之所以这样走马灯似地换地方,原因很简单,前4处都被他买通了看守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未决犯是不允许探监的。可徐中和在前4个关押场所都得到了他家人的探视。徐中和借此机会了解案情进展情况,里外串供,订立攻守同盟,猖狂进行反侦查活动。更有甚者,在第三处关押地,徐中和经过讨价还价,出价8万元买通了一名看守人员,与其家人一道制定了周密的逃跑方案,因偶然被办案人员察觉,逃跑计划才未得逞。在这第三个回合的较量中,徐中和不得不承认,他是失败者。
徐中和特大贪污受贿案,自1990年11月正式立案,历时两年半,先后有100多名干警参与办案,5下江南,足迹遍及5省18市,行程35万公里,询问证人200余人。检察机关现已认定,1989年4月,徐中和通过其亲信,一次收受浙江一家啤酒厂和安徽一家钢铁厂现金22万元以及金砖8块,价值2万余元,共计人民币24万余元;1990年5—11月,徐中和再次通过其亲信,向梨园矿务局索要人民币21万元。此外,徐中和尚有16.8万元的财产来源不明。
在此案查处过程中,河南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负责同志始终关心和过问着案件的进展情况。此案近日将由审判机关作出一审判决。
这既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也是一场人民群众同腐败势力、真正的共产党人与犯罪分子的关系网的一场殊死搏斗。正义的力量最终战胜了邪恶,战胜了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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